孙忠强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文山市引入共享单车的建议》,州政协列入2018年续办件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2017年对该提案的工作情况来看,文山市原计划引进共享单车试点,初定试点期限为5年,试点期间计划建设共享单车停放点350个,投放共享单车3000辆,年限满后全面推向市场化运作,2017年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完成相关制度措施,并通过招商确定运营主体;2018年为试运行阶段。但通过相关企业私自引进共享单车投放市场情况来看,管理比较混乱,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对文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经认真研究和论证,文山市暂不引进共享单车。为实现共享单车规范化管理和运营,创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待云南省出台共享单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后,再按照具体要求加快推进该项目的实施。
感谢你对文山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