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受理文山市平坝镇中心卫生院陈炳衡提交的增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备案申请,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增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别:卫生院
级别:一级
名称:文山市平坝镇中心卫生院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儿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中医科:康复医学科
床位:80张
牙 椅:1台
增设科目:眼科 耳鼻喉科
法定代表人:黎强
负责人:黎强
地点:平坝镇街上
审查情况:经审核,陈炳衡向我局提交的增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备案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医疗机构增设诊疗科目公示期为10天(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9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0876-3066986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