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坝心彝族乡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广大群众关注的社会卫生问题,切实提高群众对创卫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满意度,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创卫实际问题,凝聚群众力量,敬请广大群众建言献策、监督投诉。特将卫生问题建议与举报投诉平台情况公示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对我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范围内不作为行为的投诉;
(二)对我乡创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我乡创卫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
(四)对建成乡主次干道,脏、乱、差等问题的投诉;
(五)对建成乡垃圾桶、垃圾收集箱等环卫设施的破坏行为、不爱护公共卫生的不文明行为等问题的投诉;
(六)对我乡环境卫生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对我乡管理中占道经营,破坏园林绿化、公共设施,违规建筑、沿街标志、户外广告灯饰、小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投诉;
(八)对我乡建成区域放养家禽家畜、无证饲养宠物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九)对我乡乡容乡貌管理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对我乡城市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
(十一)对我乡建成区主次干道、社区和单位脏、乱、差等问题的投诉;
(十二)对破坏垃圾桶、垃圾收集箱等环卫设施、不爱护公共卫生等不文明行为的投诉;
(十三)对我乡环境卫生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十四)对我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
(十五)对各单位办结属实的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曝光。
(十六)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
二、受理平台
投诉电话:3058680(爱卫办)
投诉邮箱:bx2668006@126.com
投诉地址:乡政府大楼一楼党政办旁(爱卫办)
三、投诉平台受理时间和处理流程
(一)受理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处理流程
受理投诉后,投诉事项一经核实,各部门、乡属单位将严格按照规定时效进行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爱卫办将在1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并征求满意度。
四、工作要求
对受理的投诉举报问题,乡爱卫办等相关部门将本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特事特办、快速高效的原则,做到来电登记严肃认真,办理工作客观公正,力求快速做出处理,以最佳的结果答复群众。根据来电内容,乡爱卫办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提出办理要求,电话受理工作坚持尊重意愿、严格保密原则。
坝心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