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依据云南省县级“平安市场”创建标准,经企业自愿申请,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文山市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了审核,以下商品交易市场符合云南省县级“平安市场”创建标准,拟认定为县级“平安市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反映。
联系电话:0876—2180489
拟认定市场名单:
1、文山市七乡现代综合农贸市场;
2、文山市阳光农贸市场;
3、文山市恒丰农贸市场;
4、文山市大商汇建材市场。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