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各类商标权利人,商标注册使用时间满两年以上(2014年12月底前注册),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并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可以自愿依法申请认定文山州知名商标。
申请认定文山州知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该商标注册人是具有本市户籍的自然人或是依法在本市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两年以上且继续有效,无权属争议;
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优良、稳定;
4.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近两年营业收入、利润、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州内同行业中较好;
5.该商标注册人和使用人有健全的商标使用及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二、文山州知名商标认定申报时间
申请人应在2017年5月10日前向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在州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属文山市辖区)到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附件:1、《文山州知名商标认定申请表》(2017年)
2、《文山州知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填表及举证要求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2日
联系科室: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沈绍芬
联系电话:2191356
地址:文山市普阳西路36号(市场监督管理局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