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①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措施:对红线范围内建筑物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允许堆防于红线范围外,造成周边土地占压影响,应临时堆放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并及时进行清理、能回填的及时回填,项目河堤建设、市政道路的建设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文明施工,施工建材在管道和路边整齐堆存,减少占压影响。 ②对植被和植物资源的保护措施:施工前,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布置以及施工活动场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尽量减少对区域内植被的扰动;河堤建设、市政道路建设等尽量避绕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确实需要占用区域绿化的需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的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能移栽的植被尽量移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避免随地零散堆放;尽量减少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洒水车及活动软管等对施工作业面、运输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减少对周围植被的影响。 ③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加强野生动物的及宣传教育工作;保护盘龙河内鱼类资源,禁止发生电鱼、炸鱼等行为。 ④对景观的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堆积临时土方时杜绝随意无序堆放,应减少对周边土地占压,尽量堆放于项目红线范围内,且有序施工,即挖即填;产生的垃圾运至垃圾收集点处堆放,避免随意丢弃;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对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进行合理处置,避免乱排对区域景观环境噪声影响。 ⑤对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避免大面积施工,应按计划有序进行,避免大面积扰动项目区域动、植物生境;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工作及对区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加强盘龙河沿岸施工管理,避免未经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水、固废等进入盘龙河内,污染盘龙河水质,破坏盘龙河水生生态系统。 ⑥对土壤环境的保护措施:采取对区域平整、覆土种植植被以及养护等人工熟化措施;永久占地处基础、雨污管沟等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于下层土分开,单独收集并保存表层土,暂时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覆土,以恢复土壤理性;临时表土堆放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⑦对生态稳定性的保护措施:加强管理,按项目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尽量较小对施工区域内动植物的扰动,保护区域内动植物的多样性。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以上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内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保护措施 ①施工粉尘和扬尘防治措施: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做到轻铲慢装、轻搬轻放;施工场区周边设置施工挡板;在风干物燥易产生粉尘时,应不定期给施工作业面洒水抑尘以减少粉尘的产生量;项目区粉状建筑物料使用篷布有效覆盖;进场道路硬化处理;施工期施工土石方要及时回填压实,避免过量堆放在项目区域内产生粉尘,施工土石方的运输车辆不能装载过满,且表面覆盖篷布,以防土石方的洒漏;建议项目施工使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拆除项目建设区域原有建筑物时,避免大块建筑物直接倒地,带来粉尘、扬尘等影响;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工期;在合适的地方立公告牌,告知于民以得到周边住户的理解。 ②施工机械废气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③沥青烟气排放面源广、持续时间短,且项目沿线地域较开阔,沥青烟气属于无组织排放,在大气中稀释扩散后浓度降低,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④对装修材料挥发物采取的防治措施:对有机溶剂的污染控制首先应在源头上,要注意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产品,坚决杜绝采用已被淘汰的涂料; 施工人员进行装修作业时,应配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以减少有机溶剂挥发物对身体健康的危害;待项目施工结束后通风2-3个月再进行使用。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3)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区修建临时沉淀池,对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清处理后回用做施工用水,严禁乱排、乱流而污染环境;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定期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将各种建筑材料适量堆存,减少存放时间,对堆放点进行篷布覆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将基建期避开雨季进行;及时清扫混凝土罐车洒落在地面上的混凝土。 ②雨天地表径流:施工阶段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尽快压实地表并覆土、绿化等;弃土和建筑材料加篷布遮盖;土石方堆存设临时排水沟和阻挡物。 ③施工扰动影响:施工阶段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尽快压实地表并覆土、绿化等。 ④河道底泥沉淀废水:底泥沉淀废水需设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冲洗、混凝土养护以及施工作业场地洒水降尘等,回用不完的经沉清处理后排入盘龙河。 ⑤生活污水: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中施工人员粪便污水由盘龙河沿岸和城区公厕收集,施工人员的洗手等污染物含量较低的污水收集后洒水抑尘。 (4)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禁止夜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施工; ②项目昼间施工,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故项目宜在昼间施工,但应避开人群休息时间,即昼间12:00-14:30禁止施工; ③沥青混凝土铺摊期间需连续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持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向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登记备案,走访并提前告知周边住户以得到理解,防止扰民纠纷; ④应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装载机、挖掘机、振动式压路机等机械作业,对施工设备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噪声,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⑤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高强度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施工工人接触高噪声施工机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操作高噪声和低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对高噪声机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可采取配备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⑥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施工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能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⑦在项目建设区域周围设置施工挡板,同时设置临时声屏障或降噪设施等; ⑧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期; ⑨对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在施工场区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 (5)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①土石方:项目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清理、开挖平整等作业分片区进行,并及时回用开挖产生的施工废土石,减少施工土石临时堆放的时间;项目污水处理厂开挖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剩余土石方清运至文山市其他建设开发基地回填;开挖土石方临时堆积在项目施工作业带范围内,表面用草帘或篷布覆盖;项目管沟开挖铺填、路基开挖等工程尽量集中进行,并避开暴雨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缩短施工期;运施工废土石的车辆不能过载,且采用湿法运输(表面洒水),并在顶部覆盖篷布,以免废土石洒落在路面上;项目在施工沿线搭设围护栏,施工土石堆积在开挖管沟的两侧,避免堆积在道路上。 ②建筑垃圾:项目施工期拆迁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建筑垃圾可进行回收利用,剩余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其他开发建设施工地基作填方回用;项目河堤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道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砂石、弃渣及铺路地砖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就地填埋处理。 ③生活垃圾:施工工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洁城公司定期清运处理,禁止在施工区随处堆放,做到日产日清。 (6)振动影响处置措施 ①路基开挖施工、路面铺摊压实时避开人群休息时间,即昼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作业; ②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期; ③在合适的地方立公告牌,告知于民以得到周边住户的理解。 ④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充分了解工程的振动情况,选择使用产生振动小的施工机械,同时考虑对机械采用防振装置。在施工中提高工程有关人员对振动的认识,缩短施工机械操作作业时间,合理分配和安排作业位置及时间。 运营期: (1)生态影响保护措施 ①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城市景观绿化等的大量增加使得项目区域内生态环境逐步恢复,项目在运营期做好占地区土地整治和覆土植被恢复工作。 ②对植物的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加强盘龙河沿岸景观绿化的管理和维护。 ③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加强对盘龙河沿岸小型动物和河道内鱼类的保护,禁止捕杀动物、禁止电鱼、炸鱼等行为。 ④对景观的保护措施:施工期结束后,及时修复景观绿化植被,搞好土地整治、覆土植被恢复,形成新的人工绿色景观。 ⑤对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土地整治使得区域生态系统逐渐恢复;项目运营过程中对产生的大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加强管理,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使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得到保护;增加盘龙河沿岸植被覆盖率,提高区域生物多样性。 ⑥对土壤环境的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盘龙河沿岸河道的管理和维护,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避免因河道坍塌、污水处理系统事故等渗漏等影响区域内土壤环境;加强盘龙河沿岸卫生管理,行人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及时清理,避免腐蚀渗透进入土壤污染土壤环境。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只要加强管理,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合理处置,项目运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汽车尾气及扬尘:尽量增加市政道路两侧的绿化,通过植物的吸收作用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之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由相关管理部门规范来往运输车辆的装载方式,对于运输含尘物料的车辆要求其加盖篷布,避免物料扬尘的产生,同时委托环卫工人及时清扫路面。 ②厨房废气:项目设置抽油烟机对项目厨房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抽吸后进行外排。 ③恶臭:项目污水处理系统配套设置除臭系统(建议采取生物除臭方式),污水污泥处理设施中各污水污泥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至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另外,污泥浓缩脱水环节投放除臭剂;及时清理格栅产生的隔渣;项目方日常加强对污水处理系统配置设备的维护,如果发生故障,需及时检修;将除臭系统配套排气筒设置于远离文山州实验小学、文山州妇幼保健院等敏感目标一侧,对除臭系统配套排气筒设置100m防护距离;除臭系统配套排气筒周边100m范围内不可新设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敏感点;各处理单元周围用绿化带隔开,且在厂界周边设置绿化带;化粪池进行定期清理;建立垃圾收集桶,及时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打扫和清洁公厕。 (3)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项目对易损设备进行备份、设备用发电机预防停电,保证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正常使用,杜绝事故排放。 ②为了监控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的出水水质、水量,保证污水处理过程的稳定运行,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污水处理系统出水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水质监测项目为pH、COD、BOD5、SS、NH3-N、TN、TP、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数、水温及流量等。 ③在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包括pH、COD、NH3-N、TN、TP、水温及流量的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境管理部门联网,确保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和出水达标排放。且项目在每季度对污水处理系统总排放口的出水水质进行全面的监测(手工监测),确保项目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基本控制项目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要求后排放。 ④项目污水处理厂设计时设计了截留井,用于调度调度控制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之间的流量及事故时关断进水。 ⑤此外,为了避免出现事故排放,一般采取的措施主要有:污水处理厂供电系统采用备用线路,当其中一套供电系统出现故障时可以及时启用备用线路,保证用电正常;污水处理主要处理设备必须设置备用设备,如污水泵、污泥泵、风机等都必须安装备用设备;污水处理系统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证工艺正常、稳定运行。 ⑥一旦发生事故性排放,污水处理工程应采取以下应急对策:立即报告有关部门,组成城建、环保、工业等部门的事故应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分工负责,协调处理事故;发生污水处理工程停运事故时,及时通知排水的单位大户调整生产,减少污水排放;组织抢修,迅速排除故障,恢复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⑦为避免渗漏污水进入周边河流对其水质造成影响,环评作出如下措施:项目污水处理厂各污水处理单元应做好严格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水渗漏;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污水处理工程可以有效防止或杜绝出现事故排放现象,不造成对盘龙河的污染。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水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将高噪声设备置于构筑物内,通过建筑结构阻隔降噪等; ②对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使设备时常处于良好运作状态,避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 ③加强污水处理厂厂区特别是泵房、风机房等高噪声设备用房周围的绿化工作; ④在污水处理厂入口的醒目位置设置禁止鸣号的标识,进出项目厂区车辆减速慢行; ⑤对于市政道路车辆来往产生的噪声采取:对行驶车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设置夜间禁鸣、限速标志,限制车辆的行驶速度,必要情况下安装超速监控设施,防止车辆超速行驶,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在行驶速度的范围内,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噪声过大的报废车上路。 (5)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①栅渣和污泥:环评要求建设方规范处置项目污水处理厂产生栅渣和污泥,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委托洁城公司及时清运处置,禁止在厂区乱堆乱放;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必须经脱水达到相关要求后委托洁城公司及时清运处置。 ②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洁城公司及时清运处置。 ③化验室固废:项目化验室内进行水质监测时产生的固废中,擦镜纸等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废弃药品试剂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然后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④废机油: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然后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6)运营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①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污水及污泥处理构筑物池体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抗冻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底板混凝土高程和坡度要满足设计要求;各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池壁要垂直、表面平整,相应湿接缝部位的混凝土应紧密,保护层厚度符合规定;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浇注池壁混凝土前,混凝土施工缝应凿毛产冲洗干净,混凝土要衔接紧密不得渗漏;预埋管件、止水带和填缝板要安装牢固,位置准确;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每座水池必须做满水实验,确保质量合格;废水、污泥等全部用管道输送,输送管道必须具有足够强度,具备抗腐蚀、防渗漏条件;定期检查各储水设施,如果发现破损等情况,及时修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内容,要求采取分区防渗。 ②地下水水质监控措施:环评要求项目建立地下水监控系统,包括科学、合理的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并且监测结果应按项目有关规定及时建立档案,并抄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常规检测数据应进行公开,满足法律中关于知情权的要求。发现污染和水质恶化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开展系统调查,并上报有关部门。 (7)环境风险影响和保护措施 ①废机油储存区域应做好防渗措施,同时日常及时清理临时收集的废机油,避免长时间在项目区内的储存。 ②项目使用的化学物质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包装必须完整密封,防止吸潮;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可能接触化学药剂时,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酸碱工作服,戴橡胶手套;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应把碱加入水中,避免沸腾和飞溅;项目设备选型时选用的投药装置及其配备的管道,材质要合格,即能防腐、防裂等,设备安装施工时提高施工质量;项目运营期日常加强投药装置的检查和维修力度,发现破损、老化以及腐蚀等隐患及时解决,避免系统发生泄漏现象;项目投药装置安设间的地面用水泥浇筑作防渗处理,避免渗漏药剂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项目在场区内加强绿化植被设置,提高绿化植被对硫化氢的净化作用;项目通过将污水处理系统中的构筑物曝气沉砂池、A2O生化池、二沉池等无需经常维护的构筑物进行加盖封闭,进水分配井、粗细格栅间、污水提升泵房、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综合加药间、鼓风机房等构筑物采取局部封闭;储泥池中的污泥经消毒脱水处理后尽量日产日清;污泥运输车辆密闭;定时在产生臭气的污水处理单元喷洒除臭药剂等措施,降低恶臭气体的逸散量。 ③污水直排和污泥膨胀事故防范措施 污水直排: 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营,尽可能杜绝非正常情况及事故工况的发生;停电时及时使用备用电源,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合理操作;项目污水处理系统需由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项目定期监测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水量和出水水质、水量,保证污水处理过程的稳定运行,并确保项目处理后水质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值要求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基本控制项目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要求两个标准中较严格标准要求后,部分污水回用于文山市道路清扫和绿化用水,其余污水排入盘龙河;建设方需要规范化建设排污口,在排污口处立标示牌。 污泥膨胀: 加强管理,经常检查废水水质,如改良A2O生化池中的溶解氧、污泥沉降比、污泥指数等,如果发现不正常情况(如污泥指数突增),就应采取下列等措施及时解决问题:按照进水浓度、污水的处理效果变更供气量,使营养和供氧维持适当的比例关系;严格控制排泥量和排泥时间,排泥量应根据30min沉降比或氧化沟中的污泥浓度进行控制。 当发生污泥膨胀后,可针对丝状菌和真菌的特性,采取如下措施:加强A2O生化池曝气单元的曝气,使废水中保持足够的溶解氧,一般要求混合液中的溶解氧浓度不少于1~2mg/L;废水中若含碳水化合物较多,曝气池中碳氮比失调,可投加适量的氮化物,废水中如磷不足,也应投加磷化合物;氯处理,利用丝状菌对氯抵抗力不如菌胶团的特点,在回流污泥中投加漂白粉等以消除丝状菌,加氯量可按干污泥量的0.3~0.6%计;调整pH值,菌胶团生长适应的pH值为6~8,而真菌则在pH4.5~6.5之间生长良好,通过调整pH值来抑制丝状菌的繁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