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忠德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洒水车科学管理和使用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文山市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区清扫保洁面积不断增加,已达717.43万平方米。为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提升人居环境,降低保洁工人劳动强度,文山市每年投入大量机械车辆及经费,对全城进行洒水、洗扫、冲洗、降尘、降温等机械作业,机械化清扫率达80﹪以上。为加强城区洒水降尘,市洁城公司每天安排12辆洒水车进行循环洒水,白班为8:00—16:00,晚班为00:00—7:00,主要在晚上进行道路洒水作业,白天仅进行一遍,并已制定了《机械作业管理制度》。为避免交通拥堵,要求洒水车在作业时必须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且水压保持在20兆帕以内,未达到把行人及车辆冲倒的水压。同时,在路面较窄路段,均要求驾驶员降低水压进行洒水,防止对周边商铺造成溅水污染。对未按照规定进行作业的部分车辆,均可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洁城公司进行投诉,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下步,文山市将在今后的城市保洁服务中,不断探索清扫保洁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为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提供保障。
感谢你对文山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