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云孝张云顺,权利人:张李学拥有房屋坐落于:文山市追栗街镇大兴寨村民委大寨村,不动产证号:文山市房权证文房字第097609号、文集用(2014)第14807号,土地面积:143.55㎡,房屋面积:136.8㎡。用途:农村宅基地、住宅,四至: / 。
权利人:张李学于2016年3月 日死亡,申请人张云孝张云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23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876-3037973 。
特此公告。
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