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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9日  作者:  点击数:次   资料来源:市纪委监委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市纪委、监察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市纪委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责机关,受市委和州纪委的双重领导;市监察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州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调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督促全市各级党的政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3.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4.检查和处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査。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政务处分决定;对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6.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控告、检举;受理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力;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机关给予处置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7.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法律的宣传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

8.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调查全市党的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监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拟定党纪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全市有关监察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地方性规则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10.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11.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12.领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街道)纪检机构领导班子和市直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3.承办州纪委、州监察委和市委、市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聚焦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飞行点穴式、体验式、蹲点式专项监督检查68次,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1924个,移送问题线索52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不断彰显。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总体战。动真碰硬,推动作风转变效能提升,以干部作风大整治为抓手,在全州率先掀起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风暴,排查识别作风问题单位22家、干部553名,通过军事化集中教育、全覆盖帮带、人人考核退出等动真碰硬的整治“组合拳”,打通“躺平者”到“奋斗者”的转换通道,33人分别被提拔任用、晋升职级和组织调整,给予政务处分1人,坚决破除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慵懒散漫等作风问题。靶向发力,以“小”见严纠“四风”。从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突出的“小”问题入手,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线索12件14人,督促问题整改15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约谈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单位7家8人。持续深入开展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专项教育整顿,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醉(酒)驾、赌博、吸毒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67人,通报曝光58人。一体推进“三不腐”,以“全周期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年立案审查调查186人(其中,市管干部28人),同比增长6.9%;结案195件,同比增长2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9人,同比增长33.1%;采取留置措施8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14人,挽回经济损失30,181,561.32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1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附表1-附表10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5,005,619.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97,717.80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901.32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34,970.59元,增长18.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50,997.59元,增长18.2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事业收入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经营收入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16,027.00元,下降66.98%。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一是相应增加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二是增加巡察工作经费840,000.00元,三是增加留置场所办案经费300,000.00元。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有地方志项目西部志愿者1名,相应的志愿者生活补助列入其他收入,而2022年我单位无志愿者也就无相应的经费支出,所以其他收入较上年有大幅度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5,077,715.01元。其中:基本支出22,534,648.18元,占总支出的89.86%;项目支出2,543,066.83元,占总支出的10.1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12,776.4元,下降2.7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5,113.09元,下降1.16%;项目支出减少447,663.31元,下降14.9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经营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项目支出2,543,066.83元,上年项目支出2,990,730.14元,减少447,663.31元,下降14.97%,二是是2022年下半年执行新的规范的基础绩效奖政策,比原来执行的基础绩效奖政策减少支出,三是因财政困难未按时拨缴工会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34,648.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79,541.25元,占基本支出的77.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55,106.93元,占基本支出的22.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43,066.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用于纪委全会经费支出7,220.00元,保障了纪委全会的顺利召开;巡察工作经费支出840,000.00元,用于巡察工作办公费、差旅费、设备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重大案件专项办理经费支出1,048,196.83元,用于办案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留置对象和看护人员伙食费等支出;2022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补助办案专项资金支出300,000.00元,用于留置对象和看护人员伙食支出;、州级补助留置场所办案经费支出300,000.00元,用于留置对象和看护人员伙食费支出;结转2021年中央政法委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用于办案支出47,200.00元,用于留置对象和看护人员伙食费支出,结转2021年重大案件专项经费用于办案人员核酸检测支出4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69,315.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相比减少702,655.44元,下降2.73%,主要原因2022年下半年执行新的规范的基础绩效奖政策,比原来执行的基础绩效奖政策减少支出,二是因财政困难未按时拨缴工会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830,072.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9,241,379.6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费支出847,670.00元,大案要案查处支出1,695,396.83元,派出派驻机构支出626.20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5,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4,085.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4,538.72元,死亡抚恤(遗属补助)支出8,736.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0.9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0,94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20,714.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5,313.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918.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4,2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9,245.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483,277.8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1.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6,938.2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7.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02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0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9,245.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483,277.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6,938.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市有关公务用车管理及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0,749.25元,增长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49,477.89元,增长106.7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517.64元,下降6.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89.00元,增长72.3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一是经批准,根据文山市财政局《关于中共文山市纪委关于购置执法执勤用车的函》的复函(文市财行函〔2022〕68 号)更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越野车支出483,277.89元;二是本年度本单位因重大案件办理公务活动,产生公务接待费9,02.009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因车辆严重老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批准,根据文山市财政局《关于中共文山市纪委关于购置执法执勤用车的函》的复函(文市财行函〔2022〕68 号)更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越野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办理案件、巡察工作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市)学习交流2批45人次、上级工作检查公务接待4批34人次、党风廉政建设交叉检查接待1批6人次、审查调查工作协调接待5批55人次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46,706.97元,比上年增加1,066,742.42元,增长26.8%,主要原因2022年由于人员比上年增加,相应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度相比均不同程度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53,036.78元,水费13,280.00元,邮电费109,264.76元,差旅费410,613.70元,维修维护费334,200.33元,培训费43,898.00元,公务接待费9,029.00元,工会经费71,600.00元,福利费435,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938.21元,其他交通费1,059,3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1,879.30元,办公设备购置704,939.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83,277.8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8,690,524.98元,其中,流动资产409,174.94元,固定资产8,104,550.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6,8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6,406.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7,925.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68,551.45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4,7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6,616.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2,477.8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3,99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139.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建议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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