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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0日  作者:  点击数:次   资料来源:市卫计局

监督索引号53262100436101000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

2.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4.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5.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6.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指导实施继续医学教育。

7.规范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8.针对危害健康的各种社会环境、心理、行为、生物因素,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人口统计调查,指导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进。一是着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群众吃上安全廉价药品。全市由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已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基药实行“零差率”销售。市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例达到50%以上。两年来,全市共采购基本药物9471.07万元。2016年共下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349.80万元(中央资金855.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494.1万元)。二是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群众“看病难”逐步缓解。全面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人员在岗培训等各项培训、进修、支援任务。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面落实。推进市、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进程,着力促进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三是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群众享受到政府买单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类十四项”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妇幼健康计划有力实施,贫困尿毒症患者和重性精神病人救助工作顺利开展,光明工程有力推进。四是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群众就医更加实惠。(1)围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制定相关制度。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与工作重点,建立了一套包括5大类30项的公立医院院长考评体系,依据考核结果发放院长年薪(市财政全额支付)。同时将院长责任目标考核与其他班子成员绩效年薪挂钩,医院绩效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风险岗位、关键岗位、特殊岗位、技术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院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让群众得实惠。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推进医药分开,2015年11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80%)和增加政府投入(10%),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10%)等多方共担。自取消药品“零差率”销售以来,累计为群众减轻药品费用达1502.35万元,让老百姓享受到医改来了的实惠。(3)改革医院管理体制,向管理要效益。印发《文山市人民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成立由市长任组长(主任)的文山市人民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市人民医院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明确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管理职责;印发《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人民医院管理职权的通知》,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政事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和医院的职责权限,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医院治理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运行机制。目前,通过公开招聘院长,实行院长负责制,具有人事管理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副职推荐权、中层干部任免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多种自主经营管理权,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形成。推行全员聘任制,坚持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全员聘任制管理。(4)营造优化良好的就医环境,方便群众就医。落实各类惠民措施,通过优化门诊流程、简化就医手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益;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取消预付金和“一站式”结算服务。(5)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有效推进。印发《文山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有效整合区域医疗服务资源,以所能承接的病种为核心,细化明确市、乡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构建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截至2017年9月底,共双向转诊3018人次,其中上转2681人次,下转337人次。五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已制定并印发文山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市卫计局于2017年6月18日上午,在七花广场启动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仪式。截至目前,全市已签约100486人,其中:一般人群44277人,重点人群2066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35541人,已签约32450份,签约率达91.30%。

2.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力推进。截至目前,文山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累计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092例(其中乙类870例,丙类1222例),死亡34例,累计报告发病率422.57/10万(乙类175.73/10万,丙类246.84/10万),病死率1.63%,狂犬病报告1例,死亡1例。发生2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市秋季灭鼠工作正在全面开展中。全市1-9月各乡镇冷链运转均达9次,共下发疫苗128533人份,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疹、乙肝全程、A群流脑、乙脑、麻风、甲肝、A+C等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达95%以上;脊灰、百白破、白破、麻疹、乙脑等疫苗加强接种率均达95%以上。共检水样444件,合格345件,合格率77.7%(其中城区生活饮用水检测120件,学校生活饮用水检测8件,二次供水检测120件,农村生活饮用水检测164件)。

麻风病防治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制定印发《文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并组织召开消除麻风危害领导小组协调会和消除麻风危害工作推进会,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卫生工作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建立协调机制,实施联防联治。二是共发现麻风病例3例,完成率42.8%;联合化疗覆盖率达100%,规则治疗率达100%;麻风病患者联合化疗期无新发生畸残情况;现症病人家属应体检94例,已体检94例,体检完成率达100%;治愈监测病人家属体检应体检131例,已体检131例,体检完成率达100%,治愈解除监测病人家属应体检1377例,已体检1377例,体检完成率达100%;服药病人应随访10例,已随访10例,完成率达100%;现症监测病人应随访20例,已随访20例,完成率达100%;治愈病人应随访676例,已随访676例,完成率达100%;应开展建档体检村15个,已开展建档体检15个,完成率达100%,应开展6-10年有病人的村寨及5年内少菌型病人的村寨体检38个,已开展体检38个,完成率达100%。

3.爱卫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3个街道共出动人员1万多人次,清理卫生死角235处,清理小广告1500多张,清理乱堆放杂物、废土等62处,市容市貌有了明显提升。二是认真做好鼠疫联防联治工作,共发放鼠药(溴敌隆杀鼠剂)1950千克。三是积极开展控烟活动。落实公共场所烟草烟雾危害控烟措施,有效控制烟草烟雾危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开展倡导无烟环境系列宣传活动。

4.认真抓好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文山市2015-2016年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和文山市4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二是市二院(文山市康复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在城北片区,占地350亩,该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综合医院,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设置床位498张,总投资2.54亿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开行贷款2亿元,申请专项基金0.54亿元。目前,项目正在稳步实施。三是中医医院新建项目有序开展,项目选址在气生果,总建筑面积20680平方米,设置床位240张,总投资1亿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开行贷款。四是市医院普阳路院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正在装修改造,预计12月底投入使用。五是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产、儿科病区)建设项目顺利开展,总建筑面积3.84万平方米,投资总概算10800万元,资金来源,国家预算内资金1200万元。六是平坝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基本竣工,建筑面积1990平方米,总投资498万元,预计年底可投入使用。

5.切实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为育龄群众发放《反家庭暴力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单2万余份;墙体标语50条,开展宣传活动65场次,发放避孕药具2000余盒,制作宣传折页、资料袋、宣传围裙等3万份,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万份,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接受咨询服务1500余人次。二是积极做好依法行政工作。2017年共办理《生育证》1112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20件,《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326件,《医师执业注册、变更》123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共受理204家、已办结105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共受理35家、已办结23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新办共受理19家、已办结8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共办结419家,总计承办事项2358件,已办结2236件。同时,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年度普法学习考试,参学率及合格率均达100%。

6.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一是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在市、乡(镇、街道办)两级均设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每个村(社区)均配备流动人口专(兼)职工作人员,同时将城区按500户一个单元格划分,配齐190名网格员兼流动人口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与流动人口的比例总体达到1:180。二是多渠道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实行“常住化管理,亲情化服务”,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等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基本项目免费服务。截至目前,依法为流动人口办理了11份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发放免费药具318人次,实施计划生育手术749例(放环680例,取环11例,其他手术58例,查环查孕1177例)。三是做好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努力推进信息共享。各社区流动人口信息员的信息采集工作与公安、市场监管、学校等结合,经核对后录入国家PADIS系统,全市共有流动人口38126人(流入31420人,流出6706人),流动育龄妇女入库率达到90%,准确率达到85%以上。

7.严格执行人口计划目标。全市总人口为503166人,已婚育龄妇女93616人,出生人数为2188 人,人口出生率为4.45‰,死亡1008人、死亡率1.6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6‰,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5,计划生育率为88.45%,综合节育率为82.59%。

8.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及配齐配强村级计生宣传员,共兑现金额达309.944万元。一是经审核确认申报录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644人,兑现资金65.556万元;特别扶助对象100人,拟兑现资金39.792万元;二是一次性奖励金户数15户,拟兑现资金1.15万元;三是1-8月共审核确认申报新农合资助对象9215人。兑现资金165.87万元;四是审核确认申报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7户,兑现资金3万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对象911人,兑现资金19.016万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考取高中、中专、大学奖励金129人,兑现资金15.56万元。加强基层计生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乡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配备和管理,配齐配强村委会(社区)计生宣传员,妥善解决其报酬待遇。

9.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认真做好孕产妇保健。全市出生活产数8324人,产妇数8284人,其中:建册产妇8258人,建册率为99.69%;孕产妇系统管理7973人,系统管理率为95.78%;产后访视8075人,访视率87.01%;住院分娩8290人,住院分娩率99.59%,农村住院分娩5619人,农村住院分娩率99.45%;剖宫产1620人,剖宫产率19.46%;高危产妇3189人,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危急孕产妇抢救381人,抢救成功率100%,无孕产妇死亡。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780对,任务完成率92.67%(要求完成3000对);叶酸新增服用3355人,任务完成率67.10%(要求完成5000人);全市登记结婚12636人,婚前医学检查10082人,婚检率79.79%,检出疾病60人,疾病检出率0.60%;完成乳腺癌筛查2015人,完成率100.75%。二是切实做好儿童保健工作。全市7岁以下儿童44901人,系统管理41737人,系统管理率92.96%(指标90%);3岁以下儿童22194人,系统管理人数20785人,系统管理率93.65%(指标90%),新生儿访视8111人,访视率97.44%。2017年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72人,死亡率8.65‰,其中婴儿死亡55人,婴儿死亡率6.61‰,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低于指标范围。开展先天性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9648人次,筛查率115.91%,筛查阳性疾病4例。开展听力筛查9983人,筛查率119.93%,新生儿听力障碍确诊16例(新筛、听筛含州级筛查数字)。三是认真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共出生医学证明9877人。

10.切实做好防艾工作。一是抓好防艾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禁毒防艾相关知识宣传活动,接受宣传11.62万人次。二是开展高危行为干预。免费提供艾滋病咨询检测,共检测87266人,确认阳性138人,其中:自愿咨询检测167人;婚姻登记人群HIV、梅毒检测4013人,HIV阳性10人,梅毒阳性7人。孕产妇HIV、梅毒检测4714人,HIV阳性19人,梅毒阳性22人。监管场所检测195人。对感染者及病人进行免费CD4细胞检测859人次。全市性病就诊者541人,检测艾滋病、梅毒537人,检测率达99.3%,共检出梅毒阳性56人、HIV阳性11人,均进行了转介及规范治疗。认真做好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目前经公安、卫计部门审批入驻治疗643人,现有在治人员257人,新入驻19人,治疗保持率为86%、阳转率为0;现有HIV阳性者146人;96人参加抗病毒治疗;免费发放美沙酮口服液200万ml。三是加大安全套推广力度。共发放安全套17万余个。四是开展关怀救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将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纳入城乡生活最低保障范围。目前我市共有750名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领取民政低保,共发放救助金95.5万余元。

11.认真做好人感染H7N9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规范防控,强化措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省、州领导关于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批示及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能职责,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值班报告工作。二是及时开展病例调查处置工作。积极配合省、州疾控,开展对患者禽类接触、人员接触等流行病学调查及病例的风险评估。三是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有效应对疫情。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对疾病防控、医疗救护、卫生监督人员开展业务技术培训,提高针对疫情的判断、流调、采样、消杀、医疗转运、应急防护、医疗诊断、治疗等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充足,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疫情。四是强化预警监测,做好信息报告。加强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工作督促检查,强化不明原因发热等疾病的诊断、研判、报告,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早治疗,把疫情消灭于萌芽状态,并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零”报告制度。

12.认真抓好中医发展工作。一是提高中医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个乡镇卫生院均设置有中医科、中药房,除了沙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坝心、东山、新街卫生院没有中医资质的人员外,其他单位均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及中医诊疗设备,并能提供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基本预防保健服务等中医药服务。全市130个村卫生室中有86各村卫生室配备中医适宜技术设备,均能提供4种以上中医药服务。二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中医在乡、村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中医坐堂医诊疗工作。对考核合格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经考核、培训合格后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允许其申请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一技之长诊所。三是切实加强中医人才培养。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我市中医药人才全部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培训100余人次。

13.认真做好健康扶贫工作。文山市动态管理的建档立卡户共有8512户30359人。截至目前,共筛查确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对象3763户4789人,其中患4548病种的有2394户2740人,致贫率为28.13%,患4649等其它病种的1371户2052人,全市“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致贫率为30.94%。

14.其他工作顺利实施。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廉政勤政、廉洁行医。深化行业作风建设,认真研究和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二是着力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治理医药卫生腐败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系统内无“收受红包”、“吃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现象。三是推进扶贫攻坚、综治维稳和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不断下降,医疗秩序得到较好维护,患者和医务工作者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四是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共完成无偿献血150.29万毫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106.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75.65万元,占总收入的49.4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130.93万元,占总收入的50.55%。与上年3937.47万元对比增长了3193.46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山市扶贫局拨入扶贫款项4392.3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971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46万元,占总支出的7.4%;项目支出8996.75万元,占总支出的9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8262.22万元对比增长了6.42%,主要原因:1、人员工资调整幅度较大,支出随之增加;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支出增加;3、政府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0.57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了41.5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8.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1.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96.75万元。与上年7541.96万元对比增加了1454.79万元,主要原因政府加大对文山市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67.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44%。与上年5220.02万元对比增加了847.34万元,主要原因政府加大对文山市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86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9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68.39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6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5%。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533.47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出43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59.69万元、公共卫生支出3738.66万元、医疗保障支出32.0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36.78、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0.2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35.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预算的6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6万元,完成预算的12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6.5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总额。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46万元,下降5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下降8.52万元,下降4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4万元,下降56.5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总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万元,占85.2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占14.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下乡考核检查及外出学习培训(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考核检查及下乡督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8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资产总额7281.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08.28万元,固定资产1174.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98.8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13.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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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10

11

合计

1

7281.46

5708.28

1174.37

448.5

133.74

0

592.13

0

398.81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0919041221241.xls

监督索引号53262100436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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