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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古木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0日  作者:李润  点击数:次   资料来源:古木镇人民政府

监督索引号53262103000401000

第一部分 文山市古木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古木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从主要职能上体现就是服务,为农民更好的服好务。为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新时期农民所需所盼来确定乡镇工作职能的转换,从乡镇工作机制改进入手,切实解决困扰乡镇的“人往哪里去、钱从何处来、事该怎么办”三个核心问题,使乡镇与群众利益得以统一,发展得以同步。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古木镇在文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奋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强镇富民为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积极适应新常态,抓机遇、破难题、促发展,2017年各项中心工作取得新成效:

1.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全年共完成农作物种植面积7.82万亩,占计划7.586万亩的103.1%。烤烟合同面积740亩,实际移栽面积834亩;三七种植面积1504亩;香脆李种植面积1.1万余亩,挂果8000余亩。强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全面完成中型灌区管网铺设16.9Km、建设中型灌区管理房412平米,年内完成185万元牛棚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精准扶贫全面落实:一是强化政策宣传。结合我镇“抓问题、补短板、促攻坚”行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工作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召开群众会议、书写粘贴宣传标语和政策标准、制作发放政策宣传单、宣传手册、口袋书等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二是抓好动态管理。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是结合农村实际,制定清晰政策标准,开展的一次贫困对象认定和清理工作。三是推进项目建设。洒卡、阿富两个整村推进项目建设有序开展,项目内容包含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等,投资200万元;年内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和群众搬迁入住。四是落实帮扶措施。深入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要求,全镇涉挂包单位11个,抽调干部职工挂包人员707人,挂包建档立卡贫困户810户。五是抓好政策扶持。抓好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3.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深入推进“街长制”、“路长制”,开展镇容镇貌、路域环境整治行动,以公路沿线、镇内主要街道为整治重点,采取逐路巡查,逐户查处的工作方法,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丢垃圾、乱张贴广告等乱象严格整治;全面推行“河长制”,设立“河长制”公示牌13块,对沟河坝塘实现常态化管理。环境卫生治理常态化,加大对各村委会环卫工作资金投入,古木、纸厂、洗古塘三个村委会制定村规民约,按一定标准向群众收取垃圾清运费,形成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群众意识教育,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我爱文山·清洁家园·共创文明”等主题活动。

4.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十项指标完成率达到验收标准。社会保障不断加强,各项民生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并全部通过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卫计服务全面深化,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三十条政策,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病免门诊费、住院免交押金等政策,完成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5086人,签约为100%。

5.风险防控常抓不懈: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点对重点项目建设、土地房屋产权、山林地界纠纷、历史问题人员进行监控排查。加强宣传教育和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良好态势。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好防火宣传工作。加强对全镇3座小二型水库、5个小坝塘、1条河流和各类骨干水利工程汛期安全检查,成立了抗洪抢险小分队,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水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一是文马、文麻高速项目建设。文马高速项目古木段长7公里,涉及征地面积共计800亩。征地工作于2017年3月启动,目前已基本完成,项目全线开工。文麻高速古木段长15公里,涉及古木、纸厂、布都、牛棚四个村委会,征地面积1200亩,目前征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东盟大道项目建设。东盟大道古木段长8.1公里,征地面积3359亩,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土地丈量工作并移交施工方,确保东盟大道正常开工建设。三是古木三七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已成功申报为省级特色小镇,完成特色小镇总规评审工作,详规、控规、可研性报告等前期工作正在抓紧完善。四是公益性公墓建设,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选址、土地丈量工作已经完成,项目已报市民政局审批。

7.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四个全面”,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激励约束评价机制,强化督察督办,落实行政问责,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厉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权力的监管,杜绝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的发生。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办事程序,扩大服务领域,重点抓好网络服务平台事项办理,让网络替老百姓跑腿办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古木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古木镇党委

2.古木镇人大

3.古木镇人民政府

4.古木镇纪检监察部门

5.古木镇财政所

6.古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古木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古木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9.古木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古木镇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7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窗体顶端

文山市古木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840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5.24万元,占总收入的24.94%;其他收入6307.35万元,占总收入的75.06%。比上年总收入3021.75万元增加5380.8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扶贫项目(如农危房就近改造)等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古木镇2017年度支出合计545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9.10万元,占总支出的27.12%;项目支出3974.83万元,占总支出的72.88%;比上年1364.57万元增加2610.2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开支增加,项目支出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9.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公用开支加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74.83万元。与上年1364.57万元对比增加2610.26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征地等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古木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1.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59%。与上年对比金额增加,占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日常开支增加,同时项目增加,分担部分总支出占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7%。主要用于党政机关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开支;

2.公共安全(类)支出3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派出所,司法所等日常开支;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及日常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开支,退休,遗属生活补助;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等;

6.农林水(类)支出67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8%。主要用于相关农业支出及村干部等人生活补助等;

7.住房保障(类)支出5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古木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21.80万元,完成预算的48.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8万元,完成预算的93.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3万元,完成预算的30.0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1.厉行节约,严控支出;2.年初预算三公经费包含整合资金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6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决算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7万元,占55.83%;公务接待费支出9.63万元,占44.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0(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下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度,古木镇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63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63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古木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成本控制。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日常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山市古木镇资产总额5235.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03.26万元,固定资产332.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332.2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235.53

4903.26

332.27

98.66

70.00


163.6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4.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4.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度,根据年初预算的绩效目标,认真抓好项目经费的管理,经费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工作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暂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103000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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