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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0日  作者:  点击数:次   资料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监督索引号5326210073240100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政办发〔2011〕81号)精神,文山市国土资源局的基本职能是: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规划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州、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资源有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措施,组织实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指导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州、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负责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建立标定地价、基准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参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7.拟订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征用以及安置补偿等办法和措施;承担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和有关安置补偿工作;参与报省、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及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工作,并负责报批后的监管备案。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全市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管理市级规划矿区,抓好对全市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管理;参与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地下水勘察的监督管理和矿泉水及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任务,管理地质勘查活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协调市外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工作,依法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资源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3.承担测绘行政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测绘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测绘行政管理工作,行使法定测绘处罚权。

14.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跟踪服务,用地保障能力得到不断增强。一是切实抓好用地报批工作。2017年我市计划上报城乡建设批次用地6个,面积148.9614公顷,包括城市建设、教育、安置及就业用地等项目,确保一批城市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目前罗汉山生态陵园建设项目21.9054公顷、2017年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建设项目49.4423公顷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目前正在办理供地手续。文山市2017年第三和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涉及三一筑工和国土土地督察成都局督察项目共计用地总面积68.919公顷,其中耕地37.4084公顷,已于2017年12月11日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待批;文山市2017年第五和第六批次正在编制勘测定界等资料,用地总面积30.8181公顷,其中耕地29.1839公顷,预计本月末完成组卷上报工作。二是调整完善文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经州级调整后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1220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114公顷),扣除2015年地籍变更面积(含批而未用)200.06公顷、历年报批项目415.96公顷、2017年预组织报批的项目面积164.38公顷,5%的预留活动指标56公顷,用地总面积为836.40公顷,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83.60公顷(其中新增城乡面积为277.60公顷)。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部门单位对急需用地的项目进行确认,市委领导研究决定,对近期急需建设的部分重点项目进行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安排,涉及项目62个,用地总面积271.7336公顷。经调整,列入文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项目共246个,用地规模3407.38公顷。目前,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州人民政府,由州人民政府审查后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三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68号令)及《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规定,我局严格土地审批,在4月1日后启用新的预审办法对2个建设项目进行用地预审,真正起到各类用地的前置把关作用。同时严格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审查,出具规划审查意见15个。四是认真做好具体项目供地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共办理具体项目供地29宗,面积829.3957公顷。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地9宗,面积778.9422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20宗,面积50.4535公顷;成交价款41272.8674万元。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认真做好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招拍挂比例达到100%。

2.耕地保护措施有力,积极划定基本农田。一是深入开展城市(镇)周边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文山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于2015年5月启动,2016年6月底报经省国土厅审查备案,9月18日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国土资电〔2016〕19号)要求,因文麻高速公路、东盟大道、东西立交、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路线变动,我市仍按照城镇周边耕地划入基本农田比例60.18%对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并由技术单位对我市原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布局重新调整的成果进行了叠加比对分析。调整情况于2017年4月5日上报请示及说明至省国土厅审查后,4月10日省国土厅做出审核意见,同意我市城市周边可调整项目7个(非耕地、零碎图斑、执法图斑、东西立交二级公路、一个矿权、文麻公路、东盟大道)。本次城市(镇)周边基本农田划定后文山市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6892.1153公顷。二是积极开展文山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2016年11月我市开展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来,文山州下达文山市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为74500公顷,比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增加了7700公顷。此次我市全域共划出11150.3813公顷,划入15461.916公顷,本次划定后文山市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74510.8567公顷,比上级下达指标多划10.8567公顷。2017年2月,我市《全域永久农田划定方案》上报州国土局、省国土厅审查,并根据省国土厅反馈意见,对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调整上报。2017年5月16日,我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通过省国土厅审查;6月7日,我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通过州国土局初审;6月16日,我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通过省级验收。我市自全域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备案即开展调整完善工作。

3.土地整治稳步推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一是抓好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本年度已竣工土地整治项目2个:文山市德厚镇老坞海片区土地整治项目、秉烈乡三个土地开发整治项目。文山市德厚镇老坞海片区土地整治项目已报送州审计局审计,预计6月下旬可报州国土局初验;秉烈乡三个土地开发整治项目现工程变更工作现已基本完成,预计7月上旬开展审计工作。本年度实施了文山州文山市德厚等2个乡镇湖海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该项目第一标段截至5月下旬已完成总投资的98%,预计6月上旬全部完工;第二标段小耳朵土地整治项目因红甸乡部分村民阻止施工,2017年3月23日3次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均受到部分群众阻挠被迫撤场,现仍无法开工建设,红甸乡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5月16日请示市人民政府取消小耳朵土地整治项目。二是积极申报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2017年,我局积极主动开展了文山市新平街道办事处高末等2个社区土地整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已完成,待省厅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申报指示文件下达后,及时上报省、州国土部门。

4.突出工作要点,夯实基础开展精准扶贫。一是严格审批,切实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文山市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计划共有集中安置点21个,涉及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用地总规模105.0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78.75公顷(基本农田47.08公顷)。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安置点涉及占用的基本农田已全部调出,并列入文山市重点项目清单表纳入文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宅基地遵循《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及《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中心城区农村宅基地、个人新建住房和个人危旧房翻建审批管理规程的通知》(文政办发〔2014〕14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一户一宅”政策进行审批。二是狠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昆明根苑土地咨询有限公司为文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案编制单位,现已上报编制方案2个,编制总面积44.5640公顷(668.46亩)。其中:文山州文山市东山等6个乡镇塘子边等1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建设规模34.9241公顷(532.86亩);文山州文山市新街等3个乡镇老寨等4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建设规模9.0402公顷(135.60亩)。三是积极开展新一轮“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我单位结合实际,及时完成新纳入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和挂钩帮扶责任人调整工作,并及时进村入户了解贫困对象家庭情况,拟定帮扶措施,帮助脱贫;发放帮扶联系卡,对新纳入贫困户及返贫户悬挂门牌标志卡;对贫困户进行访谈及回访,并填写完善问卷;填写完善《脱贫记录卡》;深入村户,向群众宣传解读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相关政策、“两不愁、三保障”帮扶政策和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相关政策。

5.矿政管理工作不断规范,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继续做好文山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工作。在2016年10月通过县级初审的基础上,于2017年5月完成了《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顺利通过了州级评审,由州国土局汇总后统一上报省级评审。二是切实抓好“两整一提高”工作。三是加大各类保护区矿业权清理退出工作力度。制定《文山市涉及其他各类保护区(除老君山国家级保护区以外)探矿权分类处置方案》《文山市涉及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处置方案》,加大违法违规整治力度,做到整治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该制止的坚决制止,该查处的从严查处,该整改的全面整改,该关闭的依法关闭。我市共32个探矿权涉及其他各类保护区(除老君山国家级保护区以外)范围,4个探矿权涉及自然保护区范围,要求2020年12月底全部退出。四是根据2017年度转型升级工作任务,协助市安监局做好文山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结转型升级采矿权3个(薄竹镇博雅石场、德厚镇永能石场、喜古乡丫舍邑石场);正在办理5个(德厚镇万里源砖厂、古木镇石鼎石场、古木镇洗古塘石场、卧龙街道办姑娘寨高瑞石场、东山乡金竹凹塘石场);申请转型升级5个(马塘镇神雕石场、平坝镇黄草坝砂场、卧龙街道办白马田石场、追栗街镇文兵石场、平坝镇水尾石场);关闭注销20个(其中18个2017年3月1日在文山日报登报注销;薄竹镇白租革石场及马塘镇所里城中山石场因文蒙高速公路压覆注销);逐级上报注销1个,为文山市大凹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协调办理整合重组矿权15个(将现有的15个矿权整合为4个,将减少11个矿山数)。五是按时开展探矿权及采矿权证的过期管理、定期巡查等工作。六是督促矿权人填报2016年度探矿权年检及采矿权年检信息公示工作。3月31日前由矿权人完成信息填报公示,国土部门于4月1日至9月30日对矿权人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并将结果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截至2017年3月31日,应公示的探矿权有27个,已公示27个;应公示采矿权60个,已公示43个,其余17个为关闭注销采矿权,不再公示。县级抽查工作已于9月3日前完成,9月中旬协助省厅完成省级抽查任务。七是做好省级发证项目的三级联网上报工作。作为省厅办理矿业权有关事项的收件窗口,根据申请事项按时完成初审上报工作,完成联网上报项目12个。

6.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强化汛期监测、巡查。共对辖区内的地灾隐患点进行不定期巡查400人次,完成143个隐患点的排查。通过巡查排查,我市新增隐患点6个。二扎实推进搬迁避让项目建设。委托第三方勘察公司实地调查,确定了红甸、坝心、薄竹、平坝、马塘、小街2乡4镇符合搬迁避让条件农户29户,现已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三是稳步推进治理地质灾害治理。薄竹镇以腻资不稳定斜坡、滑坡治理项目已完成工程总量95%;喜古乡人民政府驻地滑坡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于2015年9月完工,同年12月对该项目进行了初验,经请示州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4月进行了终验。

7.加大执法监管,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一是认真展开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巡查成效明显。今年以来,我局在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采取和乡镇(街道)国土所进行联动,与卫片执法相结合等方式展开动态巡查296次。在巡查中总计发现违法行为29起。二是多措并举,切实展开“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通过检查共发现、制止3起越界开采行为,私挖滥采3起。三是全面开展2017年建设用地闲置土地清理工作。2017年,共清理闲置土地40宗,面积36050.43平方米,其中催建24宗,面积32936.77平方米;闲置土地16宗,面积3113.66平方米,收缴闲置费530003.6元。

8.强化法制宣传及信访,维权维稳工作得到不断巩固。一是以结合“三月法制宣传月”、“4.2 2”世界地球日、5月宣传全国科技活动周、6月宣传世界环保日、“6.25”全国土地日、“六月安全生产月”、“8·29”测绘宣传等宣传活动,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全年宣传12次,向群众散发宣传材料30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和展画400余幅,制作宣传展板25块,制挂宣传条幅400幅。同时,在公路沿线制订永久性标语50条,在城区悬挂布标60条,制作了关于违法乱占乱建或非法买卖土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节选,宣传单、宣传册共10万份,制作闲置土地通告1万份,非法买卖行为通告1万份,并及时通过各乡镇(街道)国土所将方案和宣传单、宣传册散发给群众。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信访规定》,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认真开展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理各类土地矛盾纠纷。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2件,已办结72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9.夯实基础建设,服务社会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一是认真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不动产登记13461件,其中不动产权证书8182件,不动产登记证明3890件,不动产登记临时证明1389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余次。从2017年3月起,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主动送服务下乡,对乡镇不动产服务中心的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让乡镇不动产服务中心能尽快为群众提供服务。二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7年6月初,我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共完成78034宗,占任务数77409宗的100.81%。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104宗。上报各种报表15余份。三是扎实开展测绘成果保密及地图市场检查工作,通过对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进行国家涉密测绘成果的索取、使用、加工、管理和对外提供使用情况的检查,均未发现涉密测绘成果丢失、转让和销售等失泄密现象。通过对辖区公开发行、出售、展示地图及地图产品的各类书城、报刊零售店的检查,也未发现“问题地图”。巡查工作中未发现测量标志点损毁。完成国家测量标志水准点Ⅱ鸡兴32的拆迁及免除拆迁费用的各项申报、协调工作。积极配合省、州两级完成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协调、接洽、运行维护等项工作,确保基站仪器设备的安全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完成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资料数据接收及提供使用工作。

1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始终把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工作及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系统内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全系统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召开班子会或局务会共同研究决定。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利用每次干部职工大会,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各级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强化正风肃纪,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三是继续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确保行政行为规范文明、公平、公正;通过严格审批程序,既有效规范了财务开支,又杜绝了一些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文山市国土资源局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8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51 677.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 091.67万元,占总收入的98.8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

0%;其他收入585.93万元,占总收入的1.13%。与上年对比增加34 914.8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7 60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 474.37万元,占总支出的5.20%;项目支出45 129.21万元,占总支出的94.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5 0691.7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 474.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0.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比去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5 129.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 249.91万元,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具体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补助被征地农民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 759.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9%。与上年对比减少5 368.83万元,主要原因为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方面支出减少了5 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 75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0.6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补助2.8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补助6.51万元、抚恤费及遗嘱补助2.39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6.3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92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4.82万元;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 33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3%。主要用于:

(1)行政运行支出1 870.79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8.25万元;

(3)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1 000万元,主要用于低丘缓坡试点项目;

(4)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71.3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地灾培训宣传巡查支出、地灾治理补助支出;

(5)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45.53万元,主要用于地灾防治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1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7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万元,完成预算的20.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99万元,完成预算的2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4.66万元,下降66.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44万元,下降6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13.8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9万元,占88.92%;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占11.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本单位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7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9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6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运行中对其他单位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补助支出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国土资源管理性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山市国土资源局资产总额32 235.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 683.43万元,固定资产551.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 422.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3项,账面原值78.4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5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235.28

31683.43

551.85

90.18

235.21


226.4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 229.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 21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62100732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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