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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9日  作者:  点击数:次   资料来源:市人社局

监督索引号53262100431601000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文山市人社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就业工作;负责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人事人才工作

2017年,公务员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市共设置行政机关招录岗位20个,年内录用20人。不断健全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极大地激励了公务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年内表彰奖励公务员501人,其中嘉奖公务员436人,记三等功65人;继续稳步实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年内全市符合晋升职级人员126人。

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顺利推进,共有1854名考生报考文山市事业单位,现已顺利招聘到紧缺岗位46人、常规岗位45人。指导并监督全市事业单位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审核并核准了全市223个事业单位7420个岗位数,全市共聘用7781人。年内批准组建了涉及20个职称系列的7个专家评委库;认真开展省政府特殊津贴、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特殊人才推荐评选工作;做好2017年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的需求信息、选派人选及服务期满人员考核等相关工作。同时,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工资及津补贴调整工作,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就业创业工作

2017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269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2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92人,开发公益岗位176个,城镇登记失业为3.30%,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23人,“贷免扶补”扶持创业209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41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0.7239亿元。完成新增转移就业5.37万人次,完成档卡户转移就业0.38万人次,完成省外转移就业3.1万人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各类就业培训6.47万人次,完成档卡户就业培训1.6万人次。

(三)社会保障工作

2017年,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6.070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2447.9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72户49395人,征缴基本养老保险金71022.01万元。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1174户32300人,征缴工伤保险费953.57万元。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1072户26933人,征缴生育保险费1034.7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1.9547万人,其中16-59周岁城乡居民缴费参保人数为170433人,收缴保费2518.10万元,为49114人发放养老金4549.6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11067人,征缴失业保险基金424.23万元,发放企业稳岗补贴147.49万元。

(四)劳动关系权益维护工作

一是对全市1028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执法年审,涉及职工12218人,督促39家用人单位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补缴或缴纳社会各项保险40余万元。对没有按时参加年审的4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处罚,对没有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1家建筑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按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二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结存项目361个7695.4万元。全年开展日常巡查510户,检查在建项目65个;已实行实名制管理35个,用工实名制覆盖率为54%;实行分账管理项目24个,覆盖率37%;实行银行代发工资项目15个,覆盖率23%。三是全年共接到举报投诉案件139件,受理139件,结案136件,结案率97.8%,其中,行政调解136件,调解金额4516.71万元,涉及劳动者2838人。四是2017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制作标语15条,接待群众咨询3500余人,张贴劳动者维权宣传画1500余份、企业用工通知986份。同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援助60起,涉及210人,涉及金额120万元,为促进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2017年共完成新签、续签、终止、解除劳动合同16267人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3件43人,已结案43件43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100%。全年共受理工伤案件155件,已完成调查程序并作出认定结论154件,上报州局待认定1件。

(五)基金监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并进一步加强基金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确保基金发放及时准确,杜绝违法违规事件发生,全年对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工作及文山市新一轮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基金保值增值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合作协议执行。全年社会保险费欠费清缴243.01万元、社会保险财政欠费清缴金额899.15万元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欠费清缴22531.41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存储19837.33万元,实现收益565.68万元;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结余存储62225.39万元,实现收益1799.18万元。审核报送文山市2017年城市(镇)建设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报件5个,涉及征地面积143.6851公顷,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3760.2001万元。

(六)军转安置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深化国防改革期间的各项政策规定,积极做好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面对军转干部的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帮助解决困难问题。一年来,共接待自主择业干部咨询200余人次,出具落户、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档案管理等相关证明、介绍信100人次。先后完成了全市154名自主择业干部的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并结合春节、“八.一”等关键节点,积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和排查工作,扎实抓好春节、“八.一”及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的信访、慰问和维稳工作,确保了军转干部队伍的稳定。

(七)行业扶贫工作

今年以来,文山市人社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遵循精准帮扶、分类施策的基本原则,发挥行业特点和部门资源,把行业扶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两百一转一培”的工作重点,以提升档卡户适宜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及实现稳定就业、档卡户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卡户100%参加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等三项行业扶贫等工作目标为首要任务,行业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9期2877人,专项职业技能培训23期1629人,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53697人次,完成任务数的131%,其中建档立卡户转移就业3937人次,完成任务数的145.8%。医疗保险参保:经过信息比对,符合参加医疗保险57173人,已参保57173人(其中:财政助缴参保2539人,共计金额为380850元),参保率达到100%。 此外,全面完成了建档立卡人员医保、医疗救助标识工作,积极为参保人员落实医疗补助政策:救治费用报销率达85%(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实际报销90%);普通门诊基本医保年度报销限额提高了5%;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达到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90%);政策范围内且符合转诊转院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10%;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一站式”结算,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养老保险参保:经过信息比对,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42954人,已参保42954人,参保率为100%。

(八)稳步推进其他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工作。2017年,市人社局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件。在认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由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面商会,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各项答复材料的意见,及时作出答复并将情况上报政办,确保委员提案得到及时办复和有效落实,委员对办复工作的满意率为100%;二是切实抓好扶贫挂钩工作。深入到挂钩点扎实抓好挂钩扶贫、精准贫困户调查帮扶工作,全人社系统全年来6批次走村入户完成所挂钩的德厚镇大龙、感古、以奈黑3个村委会271户(续挂大龙97户、感古49户,新挂大龙14户、感古77户、以奈黑34户)阶段性“转走访”工作任务,2017年解决精准脱贫项目资金13.5万元,帮助解决教育扶贫物资8085元,并将价值2.66万元的6台电脑分别送到了所挂钩的感古、大龙村委会,帮助村级基层组织改善办公条件,有力支持了挂钩联系点的精准脱贫工作建设;三是重视抓好信息宣传工作。2017年市人社局信息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编校信息192期,圆满完成了州局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信息考核任务;四是认真抓好年初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各项工作考核目标的落实。为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考核的相关工作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做到对相关工作目标完成进度经常过问,对完成目标责任书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和解决,有效确保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普法依法治理、意识形态、妇女儿童、艾滋病防治、深化改革等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为完成目标责任考核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20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8.92万元,占总收入的87.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5.36万元,占总收入的12.07%。与上年对比减少464.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支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建设工程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21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08万元,占总支出的92.32%;项目支出92.99万元,占总支出的7.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5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支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建设工程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7.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0.3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支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建设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52%。与上年对比减少93.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才交流中心与就业局合并,人员减少11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6%。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18.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预算的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12.8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53万元,下降32.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12.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万元,下降57.1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万元,占71.15%;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占28.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日常巡察,工伤调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交通补贴于2016年10月执行,2017年比2016年公务交通补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办公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2093.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8.22万元,固定资产203.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41.8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7.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6项,账面原值47.4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93.71

548.22

203.66


82.34


121.32


1341.8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145.36万元,基本收入各项工作经费5.4万元,(其中:双创工作经费1.5万元;综治维稳经费2万元,事业单位报名审核费1.9万元),提前退休人员退职费126万元,项目收入13.96万元(其中:工作预防费6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54万元,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5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0.91万元,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利息0.51万元,)。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621004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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