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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9日  作者:  点击数:次   资料来源:市住建局

第一部分 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保障文山市辖区内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工作:住房资金管理、房地产交易、监理、租赁及物业 管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中心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住建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各项工作目标,认真履职尽责,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依靠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有效促进了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管理事业健康有序稳步发展。

2017年共办理房产交易6312件;房地产抵押贷款登记6294件;他项权注销6074件、房屋产权档案查询28181人次、档案复印3685;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13732份;发放购买商品房契税奖励2344户,合计金额为1669.5万余元;家电补贴294户,合计金额为147万元;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7867191.29元4837户。同时,继续配合市住建局加大执法巡查监管力度,依法规范管理,及时纠正房地产开发中的虚假广告等违规行为。

在工作中没出现过为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问题;在乱作为方面没有出现过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问题;在贪腐谋私方面不存在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问题;在执法方面没有出现过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43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4140.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4.38万元,占总收入的18.4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76.5万元,占总收入的81.54%。与上年对比下降30.24%,主要原因是契税奖励资金比上年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236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24万元,占总支出的30.31%;项目支出1647.07万元,占总支出的69.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下降58.76%,主要原因契税奖励资金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6.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5.09%,主要原因分析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68%。(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6.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31%。与上年对比增加8.5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资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5.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3万元,完成预算的12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3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次数增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5.05万元,增长61.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4万元,增长10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5万元,下降69.2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老旧,维修次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3万元,占95.46%;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占4.54%。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主要是各县相关单位到我中心的学习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资产总额2831.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15.01万元,固定资产216.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31.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831.73

2615.01


101.64

62.3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X%。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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