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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9日  作者:  点击数:次   资料来源:文山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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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市委群众工作局工作职责

市委群众工作局是市委的工作部门,与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负责协调处理全市群众工作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情况。

2.指导协调群众工作。

3.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

4.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6.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7.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市信访局工作职责

市信访局是市委、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理人民群众信访问题的综合办事机构,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主要工作职责是:

1.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负责地做好全市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2.负责受理、交办、转送市内群众和境外人士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网上信访事项和书记市长信箱信访问题,督促检查市属有关部门、单位对信访事项特别是上级交办件、领导批示件的落实处理情况,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正常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3.主动向市委、市人民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加强与各相关工作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确保信访问题得到科学民主决策,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大规模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4.承办国家信访局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以及省、州信访局等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跨乡镇(街道)、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以及群众集体到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5.做好信访信息报发送工作,组织好全市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对外交流,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全市信访形势和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提出完善地方性信访工作法规、规章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6.组织筹备一年一度的全市信访工作会议,根据不同时期的信访形势不定期地开展信访形势和案件分析、排查工作,适时牵头召开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处置联席会议,促成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7.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创新信访部门用人机制,搞好全局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信访干部良性循环,提高信访干部工作积极性。

8.负责健全完善全市信访工作机制,不断改善信访工作条件,提高信访信息化和信访系统办公自动化水平。

9.办理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委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市委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市委联席会议办公室)是市委、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重大信访问题、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矛盾纠纷的综合办事机构,在市委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简称市委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组织排查不同时期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2.参与组织对各重点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众上访问题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负责组成相应的信访问题专项工作组对不同时期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集中处置。

4.协调处置全市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

5.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党政领导带案下访、领导接访和信访督导检查工作。

6.负责争取和管理使用中央和省、州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

7.负责处理信访积案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治理、非正常上访专项整治等工作事务。

8.负责抓好各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重要社会政治活动期间信访稳定工作措施的落实,预防、遏制和协调处置群众越级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职责

文山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专门负责办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工作机构,与市委群众工作局、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对信访人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申请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审查办理机关(单位)办理信访事项的政策依据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积极调查研究,开展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业务。

4.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5.代表市人民政府制作复查复核处理决定书。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市信访工作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以做好党的重大活动期间社会稳定工作为重点,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了领导干部接访和带案下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化解及网上信访工作,在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预防和妥善处置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基础工作。根据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先后9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主要领导做到带头落实责任、带头研究部署、带头讲党课、带头抓落实。二是抓好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补选工作。坚持充分遵循民主投票和集中讨论相结合的原则,于5月补选产生了新的党支部委员和党支部书记,补选过程中无违法违纪现象。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党员评议”、“民主生活会”、“联系群众”、“党费收缴管理”等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来保证党建工作、监督靠制度来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共召开党员大会10次,支部委员会10次,领导班子成员轮流讲党课3次。四是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将工作计划和目标完成情况、党员干部履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和需要公开的党务政务事项及时在局党务公开栏按时公开。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筑牢思想防线

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最大政绩”的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信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一是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局主要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进行部署、重大问题进行过问、重点环节进行协调、重要案件进行督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定期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整体推进、逐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二是定期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廉洁从政教育。紧紧围绕“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要求,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公仆意识;按照《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的规定,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领导干部作出廉政承诺。切实树立起团结务实干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三是推行公开办事承诺。把工作职责、内容、程序、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把政策关,杜绝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的发生。

(三)扎实抓好信访各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做到常抓不懈。一是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当前全市信访维稳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市委、市政府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完善了每月5日、20日的领导信访接待日相关工作制度,书记市长带头开展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州委常委、市委书记李云龙同志于4月21日接待了4批24名来访群众;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卿同志于5月5日接待了4批13名来访群众。截至10月25日,市委市政府共16名处级领导到市人民群众接访中心接待了34批162名来访群众。确保了群众投诉有门路、说话有人听,听后有回音,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效推动一批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2.强化矛盾隐患排查,加大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一是始终坚持定期排查化解和随时排查化解、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原则,今年年初,各乡镇、街道和市属有关部门对信访事项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40件较为突出的信访事项。二是切实解决好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对梳理排查出13件重点信访事项进行包案办理,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现已办结6件,有7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46.2﹪。截至目前,办理上级转交督办件13件,办理领导批示自立件6件,均全部办结并录入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办结率100﹪;经领导接访后以纸质形式交办14件,已办结14件,办结率100﹪。

3.全力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为确保我市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负责包案化解的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的文山市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排查,全市共排查出重点信访积案4件,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对4件积案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了一案一策、一案一档、细化责任、分阶段化解、明确工作要求、限时办结;市委将4件重点信访积案实行市级领导包案化解,做到包案领导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化解措施明确、化解时限明确,确保包案责任落实到位、措施到位、化解到位。截至9月30日,4件积案全部化解并录入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了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

4.扎实开展部门联合接访和基层基础建设。将集中联合接访平台建成动态管理运行模式,指定信访问题较多的22个部门熟悉本部门政策法规的干部代表本部门进驻文山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接待信访群众,联合接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选派人员日常在本单位上班,承担本单位工作,遇到中心通知需要开展接待群众工作时,在市政务大楼办公的单位,接到通知后须在15分钟内到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单位不在市政务大楼的,须在30分钟内到中心接待来访群众。截至目前,全市各部门到市人民群众接访中心联合接访81次,解决了65件信访事项。

针对各乡镇的实际改进视频接访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软硬件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了基层基础建设。目前,各乡镇接访室基本做到了有接访场所、有视频接访设备、有接访工作人员、有制度上墙。市信访局于9月20日和27日通过视频接访参加了州委书记视频调研会和全州十九大信访维稳工作视频调度会,最大限度地发挥视频接访功能室的作用。

5.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一是畅通信访渠道。深入开展“书记、市长信箱”、“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为民服务e网通、云南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工作,实现信访工作网络化,为群众提供公开、便利、快捷的信访渠道,引导群众就近、就地反映诉求。截至目前,共处理书记市长信箱信访事项134件,回复“96128”政务信息查询事项3件。全市受理群众信访事项时都能正常使用信访信息系统,基本做到信访信息全录入、业务全流转、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二是规范信访秩序。文山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正式启用,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群众上访秩序,明确了信访接待场所,有效控制了上访群众随意到市政府办公大楼中肆意围堵、干扰工作人员办公的非法行为,有效促进了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6.积极做好各级党和政府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信访工作,千方百计遏制进京上访或非正常上访。采取有效措施,一手抓事要解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手抓依法处理、切实维护信访秩序。一是强化排查。全面排查梳理了我市可能进京上访人员名单,做好化解及责任分解,逐一明确包案领导及责任单位。二是多形式多渠道化解。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依法按政策予以解决;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其合理诉求的同时,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助、民间互助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三是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违法行为。对不遵守信访秩序,扰乱机关工作和公共场所秩序,且行为恶劣的信访人,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从而改变少量群众一到重大活动时段就千方百计进京上访的现象,推动问题解决在基层。四是多方协作,联合稳控。将我市有可能进京上访人员名单列入公安监测系统,发现群众一有进京上访的动向,第一时间开展稳控及劝返工作。五是组成驻京劝返工作组进京开展信访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今年共抽调了3名(批次)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进京开展劝返工作,直至各项活动结束。通过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市发生赴省集体上访和到京非正常上访案件同比下降20%和30%。

(四)继续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各项工作

为扎实推进我市“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确保全市顺利实现脱贫、摘帽、增收目标,今年1-8月,我局13名干部职工挂包卧龙街道七花社区灰土寨一组、二组、茶安、气生果等村寨14户贫困户44名贫困群众,局领导分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贫困户家中核实情况。9月开始,我局12名干部职工被调整挂包平坝镇平地村委会20户贫困户87名贫困群众,领导班子身体力行,多次深入到所挂包的村进行遍访、回访、再回访,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我全市2017年精准脱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我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制定了《市信访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对全局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时间进行了再次安排部署,明确学习内容和具体要求,定期开展检查抓好落实,防止党员自学“放空”。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深刻教育了全局党员干部既要守纪律讲规矩,也要恪守政治良心。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时刻谨记权力来源于人民,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让执政方式和执政能力经得起实践检验,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六)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综治维稳工作

结合每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管,从经费、人力、物力上给予保证,积极完成普法教材征订及考试任务,通过法制宣传月等活动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上报依法治市办。

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全局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主抓手,常抓不懈。局支部会和班子会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全局社会治安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经费投入等事关综治维稳工作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局综治维稳办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会,研究把握特点和规律,制定对策和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使社管综治措施真正能够落到实处,年初,安排局各科室层层分解任务,量化指标,落实社管综治工作目标任务,保证了社管综治责任制的落实,推动了社管综治工作的深入发展。同时,将反邪教工作纳入单位总体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平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反邪教育宣传,利用干部职工学习和党员“先进性教育”集中学习之机,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反邪教育知识,做到了反邪教宣传教育经常化,干部职工教育参与率达100%。由于措施得力,防控到位,市信访局年内来无邪教人员、无邪教问题发生。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履职能力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素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重点学习党规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等,把学习作为改造世界观、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提高适应信访工作的首要措施常抓不懈。二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维护团结,带头起好表率作用。在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上,事前对班子成员广泛征求意见,广开言路、大胆放权,充分发扬民主;班子成员积极建言献策,讲真话,讲实话,确保了班子决策科学合理。三是以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为目标,教育引导职工全身心做好信访工作。按照“五个一”要求(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你好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暖心、一颗热心办事)开展工作,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认真处理每一封群众来信,真正把信访群众当亲人,把群众反映问题当自己的事来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把信访局建设成为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信访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一级预算单位,是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的一个部门,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信访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退休人员2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信访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1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79万元,占总收入的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7.1万元,占总收入的21%。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6.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增和退休人员补助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信访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2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37万元,占总支出的89%;项目支出35.35万元,占总支出的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增和增加了退休人员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信访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56万元。与上年对比略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信访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35万元。与上年对比大幅度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没有拨文山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服务用房工程款。2016年列在邮电费的视频接访专线使用费11.52万列到了项目款,信访专项工作经费23.83万元,保障信访工作正常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信访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92.4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52万元,信访事务8.8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0.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91万元,死亡抚恤费0.17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3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69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交住房公积12.9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信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收支,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66万元,下降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和2016年一样;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4万元,暂未发生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2万元,下降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4批次及44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信访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8万元,与上年对比略有所增,主要原因分析开展扶贫工作后差旅费及驻村补助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山市信访部门资产总额43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5万元,固定资产7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43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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