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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9日  作者:森林公安  点击数:次   资料来源:文山市森林公安局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312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文山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文山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文山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兼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机构,是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力量。文山市森林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室、政工监督室、技术鉴定室、科信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7个职能机构,下辖红旗、老君山两个派出所。负责全市14个乡镇3个办事处(开化、卧龙、新平)、红旗林场、老君山自然保护区林地面积5877902公顷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管护任务,担负着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神圣职责,依法查处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毁林开荒、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非法移植野生树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或其他林木等67种林业行政案件和22种刑事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森林公安局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文山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文山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03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6.12万元,占总收入的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8.32万元,占总收入的5%。与上年对比增加228.95万元(1034.44-979.85=54.59),增加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11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9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7.42万元(1113.95-1006.53=246.83),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3.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42万元(1113.95-1006.53=246.83),主要增加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治安管理等日常支出占项目支出的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3.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7.4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缴基本保险金、抚血金及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910.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主要用于林业执法与监督.

(4)、住房保障(类)支出4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5)其他支出4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73万元,完成预算的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88万元,完成预算的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8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8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森林火灾、森林防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85万元,接待人次178人,主要用于森林火灾、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61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山市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1,285.1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06万元,固定资产1,138.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9.9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39.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8辆,账面原值141.88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文山市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部门补助的办案(业务)费。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拨款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无法按原计划完成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公务事务、执法办案和公安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文山市森林公安局

2018年9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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