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100241001000
第一部分 文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文山市统计局的基本职能: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3、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分析;4、组织实施农业、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和做好统计分析、统计预测;5、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6、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上级统计部门的安排,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婵同志的带领下,认真贯彻执行统计各项法律法规,扎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及中心工作,具体表现在:
1.初步核算,2017年文山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达22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8.6亿元,比上年增长5.9%,拉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第二产业增加值102.2亿元,增长11.6%,拉动GDP增长5.4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4%;第三产业增加值107.8亿元,增长9.1%,拉动GDP增长4.1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41%。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8.5:45.1:46.4调整为8.1:44.7:47.2。人均GDP达45723元,比上年增长9.6%,按2017年末人民币汇率(1美元=6.5342元人民币)折算达人均6997美元。 2017年文山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17.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0.2%,非公有制经济占全市GDP的比重达51.2%。2.稳步推进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一是圆满完成入户登记、数据上报工作;二是不断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三是认真开展数据审核,提高数据质量。3.优质服务,全面推进统计“三个提高”。一是继续深化统计制度改革,推进统计事业不断发展;二是深入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活动;三是切实加强双基建设,不断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四是强化统计监测预警,打造丰富的统计服务产品。4.整合资源,以信息化建设促进统计工作全面发展。5.强化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统进程。一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三是聘请法律顾问为推进依法统计“保驾护航”。6.认真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和精准扶贫工作。7.狠抓管理,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8.维护稳定,切实做好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和依法治市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设11个科室:即办公室、综合核算科、县域经济科、工业能源科、投资贸易科、农业科、服务业科、法规科、监测科、调查科、普查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统计局2017年度末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其他编制27人。全局实有干部职工25人,其中公务员22名,机关工人3名。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统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84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6.08万元,占总收入的61.2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5万元,占总收入的17.2%,上年结转181.91万元,占总收入的21.58%。
2017年度收入661.07万元比2016年总收入709.47万元减少48.4万元,减幅达6.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6.08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684.46万元减少168.38万元;减幅达24.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5万元,比2016年25.1万元增加119.9万元;增幅达477.69%。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中因2016年有大型的普查活动,即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17年已经到了收资料开发阶段,该项目支出减少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统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77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62万元,占总支出的72.07%;项目支出215.7万元,占总支出的27.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其中:1、基本支出556.62万元,比2016年基本支出399.81万元增加156.81万元,增幅达39.2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资增加和绩效目标考核奖调增50.42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的增加18.49万元。其他基本支出增加了87.9万元。2、项目支出215.7万元,比2016年支出169.67万元增加46.03万元,增幅达27.1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虽已到了收尾阶段,但普查两员补贴均在本年度发放。同时各专业都不同程度的增加了调查力度,具体分专业支出将在后面项目支出情况中详细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统计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556.62万元,占总支出的72.07%。比2016年基本支出399.81万元,增加156.81万元,比上年增加39.22%。其中:人员经费401.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72.21%;比2016年支出351.54万元增加50.42万元,增幅达14.3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资增加和绩效目标考核奖调增。商品和服务支出 47.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9%;比2016年支出28.74万元增加18.49万元,增幅达64.34%。增加的原因是其他交通补贴增加。其他基本支出增加了107.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3%,主要原因是提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了93.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市统计局为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用于专项统计业务城乡一体化工作、统计抽样调查等的项目经费支出共215.7万元,占总支出的27.93%。比2016年项目支出169.67万元增加46.03万元,增幅达27.13%。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各专业都不同程度的增加了调查力度,具体分专业支出对比如下:
1、一般管理事务支出36.6万元,比2016年支出11.09万元,增加25.5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财政项目科目的调整,即把城乡一体化统计业务从专项统计业务调入一般管理事务中,且2016年城乡一体体化记账补贴均在2017年1月发放,即该科目使用的多数为上年结转资金。2、专项统计业务2017年支出49.35万元,比2016年支出30.29万元,增加19.06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财政项目科目的调整,2016年度专项统计业务科目为固定资产投资专顶统计业务,2017年度专项统计业务科目为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专项统计业务,为两项不同业务,无可比性。3、专项普查活动2017年支出120.94万元,比2016年支出123.7万元,增加2.76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两员补贴全部在2017年度发放。4、统计抽样调查2017年支出0.53万元,比2016年支出4.59万元,减少4.0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2017年无大型统计抽样调查工作,只有一项人口变动调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19万元,占本年预算财拨款支出的69.57%,比2016年支出380.28万元增加68.91万元,增幅达18.1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主要是人员经费的调资和车改交通补贴的发放。项目支出196.49万元,占本年预算财拨款支出的30.43%,比2016年项目支出157.79万元增加38.7万元,增幅达24.53%。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有大型的普查活动,即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同时各专业都不同程度的增加了调查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45.67万元的85.4%,主要用于以下几项支出:
(1)基本支出359.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A、2010501行政运行支出354.82万元。
B、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万元。
(2)项目支出191.49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目的调查业务。
A、2010502一般管理事务支出32.6万元。
B、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支出38.94万元。
C、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19.9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45.67万元的7.6%。主要用于:
A、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47万元。
B、208050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89万元。
C、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52万元。
D、2082702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19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45.67万元的2.9%。主要用于:
A、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3万元。
B、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31万元。
C、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9万元。
4、农林水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45.67万元的0.8%。主要用于:
A、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万元。
B、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3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2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45.67万元的3.3%。主要用于:
A、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1.6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统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75万元,比2016年6.33万元减少0.58万元,下降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2万元,比2016年支出4.13万元减少0.41万元,下降9.9%;公务接待费支出2.04万元,比2016年支出2.20万元减少0.16万元,下降7.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节省开支的结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2万元,占64.6%;公务接待费支出2.04万元,占3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0(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72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文山市统计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正常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统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3元,比2016年28.74万元增加18.49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其他交通补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市统计局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山市统计局资产总额235.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68万元,固定资产164.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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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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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35.15 |
70.6 |
164.47 |
0 |
2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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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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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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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资金管理
一是要求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用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二是加强支出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准确无误。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决算公开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三是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固定资产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会同有关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项目进展情况
1、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项目,文山市有调查户169户,分省点城乡居民调查11个点110户,其中城镇点四个点,农村点七个点,其中有一个点是乡镇街道点,在城镇点汇总,共有11个辅调员;分市(县)城乡居民调查17个点169户,其中城镇点八个点,农村点九个点,有两个点是乡镇街道点,在城镇点汇总。共有辅调员17名。调查范围涉及全市六个乡(镇)所辖的九个村委会、两个街道所辖的五个社区。
报表情况:(1)贫困监测报表:及时完整的上报给州统及州队住户处的一、二、三、四季度季报,并都对当季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了简要说明。数字得到省、州级领导的认可并给予通过。(2)一体化报表:及时完整的向省、州队上报了一、二、三季度季报。培训情况:认真搞好年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辅助调查员、调查户的业务水平,2017年完成调查户培训2次,辅调员培训4次。
数据评估工作。统计局专业人员已经按照州调查队要求把2017年一、二、三季度的数据质量进行总体评估,评估报告已经上报州队。并且已经把2017年的年报工作布置好,数据已经上报。
2、文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涉及文山市17个乡镇(街道),139个村(居)委会(社区)、1600个村民小组、7万多户农户和150多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调查时间紧、任务重。文山市在认真总结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农业普查工作实际,选调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熟悉普查小区情况、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PDA的普查工作人员,担任本次农业普查的业务指导员和普查员。
入户登记、数据上报工作圆满完成。2017年1月1日,是国务院规定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启动日,我市按照规定,入户登记工作准时全面启动。
为确保三农普入户登记和数据录入、上报工作能够按时完成,我市农普办对各乡镇、街道的工作进度提出要求:一是1月26日(过年前),需完成数据录入工作总量的四分之一。二是2月15日前,需完成数据录入工作总量的一半。三是2月25日前,需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工作。
2月底,我市多数乡镇、街道的农普登记、上报工作已经完成,登记、上报量已经达到74571余户。其中,已经完成登记、上报的乡镇、街道是:东山乡、柳井乡、坝心乡、红甸乡、喜古乡、平坝镇、新平街道、开化街道、卧龙街道,共9个。完成登记、上报量在90%以上的乡镇有:古木镇、马塘镇、德厚镇、小街镇、追栗街镇、新街乡,共6个。还有薄竹镇、秉烈乡比较滞后,完成登记、上报量才到80%多一点。经过市农普办督促,3月5日前,我市三农普入户登记工作全部顺利完成,共登记农户76923户,登记规模户235户,登记农业经营户176户。上报村表139份,上报乡表17份。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发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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