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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8日  作者:  点击数:次   资料来源:市委编办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22501000

中共文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文山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文山市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文山市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文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市财发〔2018〕93号)要求,现将市委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文山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有关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市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意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根据中央和省、州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拟定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根据中央和省、州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拟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全市行政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定全市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进行编制核定。

6.审核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街道、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审核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业管理职能。

7.审核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市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审核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9.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0.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11.负责全市机构编制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审核工作。

12.负责全市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行为。

13.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编制、公开及动态管理工作。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市编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部门联动开展四个专项清理,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省级工作部署,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等5个部门联合开展“四个专项”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一是牵头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制超职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共对348个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含上划管理的市审计局行政编制、工勤编制,市法院、市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事业编制)和在编人数进行核查,目前不存在超职数问题。二是协助市人社局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进行编制核对。对文山市3个街道、14个乡镇空编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结合乡镇空编实际,提出乡镇补充空编人员意见,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从市级超编机关单位选派64名公务员充实到有空编的乡镇。

2.依法管理编制合理设置机构,优化资源配置。一是严控总量严格进人管理。继续遵照执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严格编制总量管理,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完成退役士兵岗位安置,确保机关工勤人员只减不增。根据州规定,收回市教育局、农科局、财政局3个单位工勤编制各1名。二是规范管理机构的设置与撤销。成立中国共产党文山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教育工委)、市公安局登高派出所、市公安局凤凰派出所、市森林公安局薄竹派出所;将职教园区派出所更名为三角塘派出所;把3个街道、14个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的扶贫工作职责划出,单独设置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乡镇(街道)的内设机构,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统一“××乡镇(街道)扶贫开发办公室”名称;批准市扶贫局内设机构调整;增设易地扶贫搬迁科为市发改局内设机构,计划财务装备科为市司法局内设机构,债务管理科为市财政局内设机构,渣土管理科为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为内设机构,综合部、青少年发展部为团市委内设机构;成立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在市农科局内设机构“科技科”加挂牌子、在市人社局内设机构法制监察科加挂“文山市劳动监察大队”牌子;批准市总工会内设机构组织科更名为“组织和宣传教育科”、法律保障科更名为“劳动和监督维权科”(加挂文山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文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保障中心牌子)、将财务科更名为“财务和资产管理科”;撤销马塘工业园区派出所。三是依法依规完成常务职数的核定。按照省委编办文件规定,完成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核定1名常务副职领导职数工作。四是依照要求做好乡镇街道职数调整。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清理乡镇机关空编补充工作力量专项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7〕37号)精神,对部分乡镇和街道领导职数作了调整。调整后,东山、柳井、追栗街、新街、喜古、红甸、坝心7个乡镇领导职数均为10名;开化、卧龙、新平3个街道和平坝、马塘、薄竹、德厚4个镇领导职数均为12名。古木、小街、秉烈3个乡镇领导职数各11名不变。五是做好新增设机构职数核定。按照《云南省各级机关领导职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共批准核定年内增设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即:市公安局登高派出所所长1名,市公安局凤凰派出所所长1名,市森林公安局薄竹派出所所长1名、指导员1名,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是做好乡镇市场监管所编制调整。将古木、平坝、马塘、薄竹、德厚5个乡镇的市场监管所行政编制各调减1名,分别增加到东山、柳井、喜古、红甸、坝心5个乡的市场监管所,确保每个乡镇市场监管所编制不低于5名。是做好职责调整工作按照州有关文件要求,将市扶贫局承担的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职责划入市发改局承担;将市发改局承担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调整交由市卫计局承担。八是做好事业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工作。2017年共批准成立事业机构6个,共撤销事业单位2个,增加文山市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2名,文山市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名。增加后,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察大队均核定事业编制10名。

3.完成纪委派出派驻机构改革,提供执纪保障。设派驻、派出纪检机构20个。其中,市纪委综合派驻部门纪检组17个,市纪委单独派出纪工委3个。除派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组、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所需编制按管理权限核定外,其他15个派驻纪检组和3个派出纪工委共需编制54名(行政编制34名、事业编制20名),分别从综合或单独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的市级其他部门调剂,明确调剂的编制仍属于原单位编制单列统计,不计入市纪委编制总额内,由市纪委统一管理和使用。

4.顺应发展统筹体制改革服务,提前调查研究。自2017年6月起,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法、检、审计机构编制调整上划省管理,市级不再对法检审计部门机构编制进行管理。对环保体制改革、文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开展前期调研。及时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文山市城乡测绘管理站和市建筑设计所的机构编制人员情况进行调查,并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体部署和严格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对全市事业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基本掌握了事业单位职能履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科学合理地整合和配置编制资源奠定了基础。

5.继续稳中求进规范审批行为,力求服务便民。一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于2017年1月发布施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约谈办法(试行)》,进一步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好“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责任。二是切实规范权责清单动态监管。于2017年11月发布施行《文山市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全市各部门将原来归类不准确的行政职权进行重新梳理归类。全市共清理出行政职权7181项。三是继续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承接省下放行政许可事项2项。与市人社局联合,取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7项,取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07项,取消县(市)级行政许可事项11项。严格梳理生成《文山市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做好及时更新。四是推进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试点工作。抓住文山市为全省审改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契机,完成要素规范、权限明确、依据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制定公布工作,组织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编写《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完整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业务手册》,不断再造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先后组织召开文山市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建设讲座、文山市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业务培训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于2017年9月30日全面完成全市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完整版)、业务手册编写和印制成册、上传网站工作。五是“减证便民”工作超前开展。对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市政府各部门2016年出具的各类证明自下而上进行逐级整理统计,提供证明依据,提出保留或者取消的处理意见。经统计,2016年度全市各级职能部门共出具各类证明48479份,其中,市级部门出具证明47579份,乡镇(街道)481份,村(社区)419份。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提供自来水、燃气供应、公交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业单位证明材料拟保留33项;乡镇(街道)实际对外开具的证明材料事项拟保留58项,村(社区)实际对外开具的证明材料事项拟保留37项。六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要求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严格时限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共录入系统事项6549项,其中:行政许可已入库301项,行政给付已入库28项,行政处罚已入库5725项,行政确认已入库58项,行政征收41项,其他行政权力已入库150项,公共服务事项已入库149项,内部审批已入库97项。

6.积极稳妥做好常规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完成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报告公示工作。二是共为73个机关、群团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先后为文山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等15个单位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信息变更。三是以随机摇号的方式,先后对7家单位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重点实地核查,并及时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群团信息排查纠错。五是及时做好中文域名注册所需经费的预算统计和申报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支付完毕。通过努力,全市域名注册单位覆盖率达103.90%,网站挂标覆盖率100%。六是对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党史办、老干部局、档案局、卫计局、人社局、司法局、规划局、工信商务局等10个部门“十定”方案给予审批。七是摸清底数完成党政机关办企业清理工作。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对所办、所属企业情况进行多次清理,共清理上报21家企业,其中,已明确纳入市级国资监管的有17户,纳入省国资监管1户,未纳入市级国资监管3户,未纳入国资监管企业3户,均结合情况提出了初步脱钩意见。做好实名制库数据更新。

7.坚决从严从实抓好机关建设,构建“五型”机关。一是优化组织领导,规范机构编制决策程序。重新修改完善印发《文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编委领导决策程序。进一步优化主任办公会议流程,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制度,2017年共召开主任办公会议5次。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承诺上墙制度。二是强化学习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能通过干部职工会和党组织集中学习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集中学习20余次,认真做好干部网络在线学习和无纸化普法考试的组织监督。先后选送3人到省内外参加学习培训,抽调选派1名干部到文山市政府办秘书科跟班学习。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德智体美教育,先后带领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项创文创城、文化体育、帮扶济困、公益事业活动10余次。全年干部职工捐款和单位出资参与帮扶济困共计4万余元。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形成合力抓好作风监督。结合全州机构编制系统“制度落实年”活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共文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内部工作制度》,形成严肃认真、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四是加强宣传工作巩固机构编制法律权威。召开2017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明确2017年度文山市机构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并将近年来中央、省、州、市新增加的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办法、制度执行文件等资料,汇编形成《机构编制法规文件选编》手册,呈送市处级领导及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学习,在全市形成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的统一共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市委编办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委编办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10人,其中:公务员9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

市委编办无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文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151.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18万元,占总收入的98.68%;其他收入2万元(组织部划入工作经费),占总收入的1.32%。与2016年收入124.64万元增加24.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补贴、改革性补贴及基础绩效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文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171.75万元。与2016年支出128.51万元增加43.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补贴、改革性补贴及基础绩效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3.80万元,占总支出的89.55%;项目支出17.95万元,占总支出的10.4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市委编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80万元。与上年128.51万元比增加25.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补贴、改革性补贴及基础绩效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44万元;占基本支出75.7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6%;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办公用品等支出16.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项目支出17.95万元,其中:用于专项业务“中文域名注册经费”支出5.1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8.8%;其他项目支出10.3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7.49%;财政收回项目资金2.4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71%。与2016年项目支出8.62万元相比增加了9.33万元,主要原因“中文域名注册经费”比上年的2.44万元增加2.7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项目开支及开展培训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文山市委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2%。与上年122.93对比增加了45.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补贴、改革性补贴及基础绩效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用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保险(类)支出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文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6.8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6.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委编办认真履行厉行节约政策,本着节约的原则接待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降低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76万元,下降26.2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6万元,下降26.2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履行厉行节约政策,降低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

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共安排市外公务接待6批次接待人次52人次。主要用于“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以及实名制系统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委编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0万元,与上年12.69万元对比增加了3.11万元,主要原因主要交通补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52万元,邮电费0.04万元,差旅费1.08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劳务费0.06万元,工会经费2.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山市委编办资产总额36.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12万元,固定资产26.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6.82

10.21

26.7




26.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6、一般公用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22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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