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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林木种苗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8日  作者:  点击数:次   资料来源:文山市林业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林木种苗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林木种苗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木品种选、育、引、繁工作。

(2)、指导林木种苗基地建设、管理及种苗生产、调剂和储备工作。

(3)、指导林木种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等工作,指导林木种苗产业发展。

(4)、负责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存、利用和林木种苗基地普查等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引种选育,种质资源普查、保存、利用等专项资金安排与管理。

(5)、负责林木种苗调运备案工作。

(6)、负责林木种苗的生产的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林木种苗供应的调剂和调度工作,定期发布林木种苗供求动态信息。

(7)、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8)、负责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林木种苗行业管理情况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及“一签两证”制度落实情况。

全市共办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74户,经营许可证75户,“两证合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19户,换证的11户,办理苗木检验证17份,办理苗木标签17份。

(2)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下发了《文山市林业局2017年度开展打击制售假劣种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新修订的《种子法》、《云南省种子管理条例》、《云南省林木种苗管理规定》、《植物检疫条例》及有关种苗法律法规以公告和宣传册子的形式制作成宣传材料,并深入种苗生产经营地点、场所及乡(镇)进行宣传、发放和粘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3)活树移植审批情况。

在审批活树移植过程中,为减少和避免乱移滥挖,破坏野生资源的情况发生,及时安排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种苗站、森防站等部门作实地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逐级进行审核。2017年,我市经过严格审核、审批的移植活树共计148株。

2.种苗基地建设情况

(1)文山市林业中心苗圃。

为充分发挥林业中心苗圃功能,我市对中心苗圃基地作了认真安排布局,共培育无纺布营养袋大规格袋苗共5.04万株,其中墨西哥柏1.76万株、清香树0.02株、桤木1.35万株、合欢1.03万株、川滇无患子0.54万株、苦楝0.34万株;培育小袋苗共13.23万株,其中:桤木0.83万株,墨西哥柏12.4万株,已全部出圃。主要用于2017年度文山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义务植树造林,为我市石漠化治理造林、义务植树造林等工程用苗提供了保障。

(2)杉木育苗基地

2017年可出圃200万株,已出圃115万余株,用于退耕还林、石漠化、义务植树等项目造林。

(3)其他苗木育苗基地。

①为确保2017年度我市银杏特色造林及退耕还林项目用苗,西诺康公司新育银杏苗木600亩,冬季可出苗1000万株,可出圃的留床苗木3000万株,主要用于该公司建设银杏特色树种造林项目。

②柳井苗圃新育红椿苗15亩,计可出圃苗木6万株,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项目补植补造。

3.引种试验示范工作

计划实施引种试验示范推广基地建设50亩,初步决定在文山市城郊区域、柳井乡、新街乡、坝心乡、德厚镇不同海拔区域规划5至6个试验示范种植点,试验示范品种选择8至10个。此项工作在开展进行中。

4.优良采种林分和采种母树调查情况

经过外业调查和内业数据整理,按照《文山州优良采种林分和采种母树调查界定工作方案》中的优良采种林分和采种母树调查界定标准,2017年调查涉及古木、东山、平坝、坝心及红旗林场,合计优良林分面积522.2亩。

5.种苗信息调度工作

为不影响林木种苗工作的宏观调控和正确决策,使上级能及时掌握各地种苗生产、调运、贮备、使用和种苗生产、供应情况,做好种苗余缺的调剂,保证次年造林任务的顺利完成,认真做好种苗生产供应调度、统计报表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林木种苗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文山市林木种苗站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文山市林木种苗监督检验站牌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林木种苗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均为事业编制。2017年初实有在职人员23人,退休1 人,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2人,其中:事业专技19人,事业工人:3 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林木种苗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353.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1.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有:一是上级未补助2017年义务植树苗木培育款;二是退休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林木种苗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34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5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6.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305.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义务植树苗木培育经费支出23.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会计账务处理将义务植树苗木培育款放在基本支出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林木种苗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6%。与上年对比增加54.4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林木种苗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取消及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减少3.46万元,下降9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8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5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取消及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

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种苗工作及苗圃检查工作发生的用餐。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山市林木种苗站资产总额220.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1.65万元(其中166.25万元属造林贷款),固定资产18.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5万元,流动资产减少8.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 平方米,账面原值0 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 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 项,账面原值0 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 万元;出租房屋0 平方米,账面原值0 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0.41

201.65

18.76

5.63

0

0

13.1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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