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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直属机关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8日  作者:  点击数:次   资料来源:市直属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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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直属机关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做好对后进支部的整顿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做好有关换届工作的报批手续;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并帮助建立党组织。

2.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落实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党员发展工作。

4.帮助基层党组织抓规章制度建设。

5.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活动。

6.抓好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

7.抓好党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8.抓好党纪、党风教育和廉政建设,管理和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9.参加指导所属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10.按规定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11.完成组织部门和市委交办的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发展信心。2.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3.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的建设规划,对市直属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党建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创先争优活动;搞好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和调研;对所属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分类指导。4.抓宣传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5.负责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党的建设。审批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的机构及换届选举工作;审批所属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人选;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审批所属总支、支部发展的党员等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3个科室 。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直属机关工委2017年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8人,其中干部6人,工人2人。退休人员3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直属机关工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16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01万元,占总收入的84%;其他收入28.7万元,占总收入的16%。与上年对比增加32.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各项保险基数、公积金调整和志愿者、公益性岗位补贴保险等费用导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7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82万元,占总支出的91%;项目支出14.27万元,占总支出的9%。与上年对比增加19.58,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各项保险基数、公积金调整和志愿者、公益性岗位补贴保险等费用导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58.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33万元,增长率17%。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各项保险基数、公积金调整导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党员、丰富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确保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必要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与上年对比增加6.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各项保险基数、公积金调整导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1.01万元,项目支出14.2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生活补助支出及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个人的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对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直属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了各县之间的交流,严格公务接待导致三公经费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61万元,下降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1万元,下降9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县之间交流以,严格公务接待导致三公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1批次23人,支出0.11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1批次23人,支出0.11万元。

文山市直属机关工委一般公务接待费开支0.11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61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调研,县之间的党建工作交流。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市直属机关工委运行经费支出12.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山市直属机关工委资产总额13.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5%,固定资产9.9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17万元(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原有辆已上缴拍卖,账面原值11.36万元);流动资产减少3.23万元。2017年资产清查盘盈增加0.1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32

3.33





9.9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业务。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经费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工作项目设立依据充分,并且目标明确,符合中央有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要求,明显提高了我委工作新局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28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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