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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8日  作者:  点击数:次   资料来源:文山市林业局

第一部分 文山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林木、林地权属登记,办理林木权证和林木林地流转管理;二是开展森林保险业务;三是开展林木权证抵押贷款业务;四是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五是发布林地、林木、木材、采伐迹地交易、拍卖等信息;六是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七是提供林业科技服务;八是提供林业有关资料查阅、抄录和复制服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年来共登记办理业务130起,参与矛盾调处6起、协助司法机关调查案件3起。其中,遗失补办32宗1287亩;更正13宗484.6亩;初始登记2户4宗77.02亩;赠与3宗143.2亩;外业勘界确权71起。并完成了《文山市林木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起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文山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于2012年10月,位于文山市政务中心三楼,根据《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文山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的批复》文政复【2012】331号文件,核定事业编制17名,实有15人。2016年9月根据文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文机编发【2016】28号)重新核定我中心事业编制13名,实有10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年初12人,年末12人,其中工程师6人,助理工程师4人,管理九级1人,工勤1人。

本单位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158.70万元。本单位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即财政拨款收入为158.7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147.89万元同比增加了7.31%。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调增、补发奖励性绩效工资造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43.22万元。本单位支出全部为基本支出,即基本支出为143.2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153.75万元同比减少了6.8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调出5人),工资福利及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22万元。比上年153.75万元同比减少了6.8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调出5人),工资福利及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8%。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总计与基本支出存在0.03%的差异,原因是2017年多上缴了0.05万元的账户结息。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没有项目,无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比上年152.35万元同比减少了6.0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调出5人),工资福利及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我单位支出都为基本支出,无其他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内部控制管理,规范了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支出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18.7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复核林地面积加班用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加班用餐15批次73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属行政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减少6.0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调出5人),工资福利及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

用经费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是由于工作加班用餐,所以造成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了18.75%。

3、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总计与基本支出存在0.03%的差异,原因是2017年多上缴了0.05万元的账户结息。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附件:文山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文山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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