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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3日  作者:  点击数:次   资料来源:文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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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文山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文山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文山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公安局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云财预[2016]183号)的相关要求以及《文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市财发 [2018]93号)。现将我局2017年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2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制定装备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中央和省州市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稽查。

3负责依法承担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4负责管理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文山市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组织公安科研项目的立项,鉴定(评审)、推广、应用和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6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打击各种邪教组织,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7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重大案件、重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9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1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2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3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及纪律检查工作,协助组织部门开展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新闻舆论引导等工作。

14负责指导全市消防安全工作。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即文山市公安局本级及交通警察大队进行独立核算单独编报。内设机构21个(含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国保大队、巡特警大队、网安大队、信访大队、警卫大队、刑侦大队、法制大队、科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反恐大队共15个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指挥中心、政治处、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室6个机关科室),派出机构19个(4个城区派出所、15个乡镇派出所),1个警察协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公安局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488人。其中:行政编制48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2017年在职人员外县调入2人、定向公配2人,调出6人,离退人员增加4人,死亡0人,市委选派干部到各乡镇6人。

离退休人员160人。

实有车辆编制182辆,在编实有车辆18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666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28.40万元,占总收入的88.37%;,其他收入为1938.41万元,占总收入的11.63%。财政拨款收入较2016年决算增加1040.09万元,增长7.06%,主要原因是2017年警衔工资等工资性改革经费调整增加。

(一)2016-2017年收入决算变动情况图

(二)2017年收入决算构成情况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执行情况为16703.76万元,基本支出14351.30万元,占总支出的85.92%;项目支出2352.46万元,占总支出的14.08%;主要原因是2017年调整改革性补贴等经费支出和智慧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建设等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公安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51.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62.13万元,增长12.28%,主要是2017年调整改革性补贴等经费支出和智慧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建设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在押人员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公安事务、公安行政管理任务、公安执法办案及公安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2.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8.91万元,降低26.73%,其中商品服务支出559.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办案业务、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08.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25%。与上年对比增加6%,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均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306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3%。主要用于公安(款)级科目的财政拨款支出。该支出是市公安局所属各部门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公安事务、公安执法办案及公安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种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全部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死亡抚血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全部是市公安局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15.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全部是市公安局在职人员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公安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268.59万元,完成预算的7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7.10万元,完成预算的76.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和公务接待费减少形成;二是充分领会和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的精神,缩减各项开支形成。

2017年与2016年预决算对比情况(单位: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8万元,下降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增加0.28万元,上升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6万元,下降59.1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和公务接待费减少形成;二是充分领会和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的精神,缩减各项开支形成。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与2016年对比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10万元,占99.45%;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占0.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7.1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2辆。主要用于公安执法办案、维护社会治安巡逻、安全保卫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接待人次298人。主要用于于接待上级检查及各地公安机关协作办案等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9.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维修维护费等支出的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本期固定资产合计17917.6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构筑物10316.30万元、通用设备3003.32万元、专用设备4581.6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6.39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7917.68万元。固定资产采购主要有数据采集与查缉终端、指纹一体化信息采集系统、反恐处突机动警务单元、信息采集站和执法记录仪、电脑、情报信息采集系统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8167.99

934.44

17917.68

10316.30

2581.26


5020.12


2612.15


16703.7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大额货物项目,坚持采用上级部门的采购方式,按程序逐级报审;对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坚持委托市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所有固定资产从资产购置、使用、维修、处置等方面进行规范,努力实现资产购置、资产维护维修的预算安排与资产管理的有效结合,不断提高资产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所购置的固定资产为公安机关在破案打击、治安防范、场所管理、阵地控制、人口管理以及为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文山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文山市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公安机关补助的办案(业务)费。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拨款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无法按原计划完成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公务事务、执法办案和公安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公安(科目代码20402):反映公安预算科目的市公安局所属各部门的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核算市公安局各部门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禁毒管理、网络侦控管理、反恐怖、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信息化建设等核算市公安局所属各部门公安行政管理、执法办案、开展公安业务及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31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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