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受理情况)
4月23日12时,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州转办第十三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3件,涉及2个县(市),文山市2件,砚山县1件。按污染类型分类,涉及噪音1件,涉及水1件,同时涉及水和土壤1件。州政府第一时间将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转办我州的第十三批3件生态环境问题全部交由文山市、砚山县和州级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现公开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D2YN202104220025
文山市污水处理厂(位于文山州文山市新平街道在水一方小区附近)厂界噪声超标,严重扰民。
文山市
噪音
2021年4月23日交文山市委、市政府办理。
2
D2YN202104220014
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的砚山县污水处理厂将超量入厂的污水通过排污口直排龙湖公园湖,进而造成听湖水库(灌溉饮用水源)水体黑臭。
砚山县
水
2021年4月23日交砚山县委、县政府办理。
3
D2YN202104220007
文山州文山市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大道建设长期未竣工,施工现场大量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2.政府提前20年规划征用新平街道新平社区大石洞上寨土地,土地因长期闲置被堆放建筑垃圾,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3.新平社区大石洞上寨三角塘水库边的三鑫学院生活污水、垃圾直排水库;三角塘库区被填埋用于建设映日山庄和生鸡屠宰场,山庄生活垃圾和屠宰场废水污染水库;
4.新平街道新平社区大石洞上寨修建污水排污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施工单位无资质,项目至今未验收。
水,土壤
文山州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