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D2YN202104270062 |
文山州文山市开化街道独石头片区左府小院、花之物语、雨后花艺馆三家烧烤农家乐厨余垃圾随意堆放,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对该处建筑用地是否合规存疑。 |
文山市 |
土壤 |
经执法人员2021年4月28日到独石头花之物语(原左府小院)、雨后花艺馆现场查看: 1.花之物语(原左府小院)存在改变耕地用途,开设庭院餐厅、自助烧烤等餐饮经营问题; 2.雨后花艺馆存在改变耕地用途,搭建构筑物开设庭院餐厅等餐饮经营问题。 |
是 |
2021年4月28日,经到花之物语(原左府小院)、雨后花艺馆现场查看,执法人员已分别告知两家负责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4月29日,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条例,一是对经营花之物语(原左府小院)负责人张明芳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市城乡管责改卧字[2021]第086号),限其于2021年5月6日前自行拆除花之物语钢架活动板房,拆除砖墙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貌;二是对雨后花艺馆负责人龚忠娇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市城乡管责改卧字[2021]第084号),限其于2021年5月6日前自行拆除雨后花艺馆钢架彩钢瓦房及木质棚,并恢复土地原貌;三是2021年4月30日,执法人员责令花之物语(原左府小院)责任人对位于左府小院旁擅自设置的垃圾焚烧点设施进行拆除,要求其立即对乱堆乱放的各类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告知其今后应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处置垃圾,当事人立行擅自设置的垃圾焚烧点设施进行拆除,并及时清除乱堆放的垃圾;四是2021年5月2日,执法人员到花之物语(原左府小院)、雨后花艺馆现场检查,烧烤等餐饮已关闭经营,两户当事人正在自行拆除擅自搭建的钢架活动板房、砖墙构筑物、钢架彩钢瓦房及木质棚等违建构筑。 |
否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