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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推进情况汇总表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7日  作者:  点击数:次   资料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序号

问题描述

整改任务具体要求

目前进展情况

进度判定

备注

1

州清单问题2:统筹落实力度不够。2016年印发的《关于努力建成石漠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十项行动,但统筹推进力度不够,抓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不够。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研究室,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部门联动、成效评估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的力度不够,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落实机制有待加强。

(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好《关于努力建成石漠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部门联动、成效评估机制,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和企业培训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外出培训计划,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综合考评生态文明、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审计等情况,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视不够、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大追责力度,形成震慑。

(三)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研究部署生态环境工作不少于4次。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工作不少于4次。强化措施落实好《关于努力建成石漠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十项行动,统筹协调、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切实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执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逐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机制,编制《文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注重生态道德培养,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19年9月25日在中山大学开展文山市生态环境与环境管理专题培训活动。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整改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2019.1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2

州清单问题3:保护区规划与管理工作滞后。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未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和勘界立标工作。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和报批相关工作,落实保护区的勘界立标工作。于2019年6月前完成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报批,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勘界立标工作。

(二)履行好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检查职责,做好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服务工作。

1.2018年11月将《云南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9~2028年)(送审稿)》上报省林草局。2019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要求,按中央、省相关规定推进自然保护区优化整合工作。待国家、省林草局重启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程序后,再按程序进行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审核上报工作。

2.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目前正在实施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设立界碑、界牌、标桩、标牌453块,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大型宣传牌2块、中型宣传牌62块、标识牌140块、界桩100棵,勘界立标工作已全部完工。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整改

□达到序时进度□未达序时进度

2020.7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3

州清单问题7:生物多样保护工作推进缓慢。文山州于2015年制定了《文山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15-2025年》以文政办发〔2016〕58号文件印发至各县(市)政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近期优先实施的8个项目进展缓慢;文山州政府于2017年6月成立了文山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研究解决文山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截至目前,首次联席会议尚未筹备召开。

贯彻执行文山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及时组织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安排有关工作。

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文山市生物多样性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

整改

□达到序

时进度

□未达序

时进度

2018.10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4

州清单问题9: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文山市是国家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区域内历史遗留问题多,整治任务艰巨;部分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负荷较高,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任务艰巨;涉重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不尽合理,涉重金属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环境风险综合防控能力不足,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监察执法、应急等方面的环境监管能力不足,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

(一)2018年6月底列入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考核的11个重点项目全部完成;2018年6月底前完成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2020年底前,建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文山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三)严格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2019年12月31日前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

(四)加强对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自2018年起,按照省下达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市人民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五)按照国家有关产能政策规定,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执行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有关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按照州人民政府与省人民政府签署的《文山州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到2020年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水平下降12%,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六)根据《云南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分解任务,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七)提高涉重金属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水平,2019年12月31日前完善涉重金属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监察执法、应急方面的环境监管能力,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级标准化建设工作。

1.2017年12月编制完成文山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2018年3月批准实施。

2.2018年,按照省下达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市人民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3.目前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录入疑似污染地块企业4家(盛禾矿业有限公司、文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文山天龙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录入污染地块企业1家(云南文山金驰砒霜有限公司)。

4.已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

5.委托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新开田冶金片区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损害评估及盘龙河环境容量工作方案编制项目工作,现初步调查报告已编制完成提交;完成了文山马塘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督促园区内涉重企业按照涉及重金属污染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技术规定、环评批复文件落实重金属污染相关监测要求,纳入企业自行监测,并与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发文至涉重企业,要求开展企业厂界内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完成了甲马石铝产业片区(依托云南三七科技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营、调试、在线监测联网工作。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

整改

□达到序

时进度

□未达序

时进度

2020.8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5

州清单问题10: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推进缓慢。省委、省政府督察组指出:“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文山州完成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文山州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历史遗留砷渣无害化处置工作,文山市有8个堆存点约75万吨砷渣安全处置及其砷渣堆存点区域植被修复工作推进缓慢。

加快推进全市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工作,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联营厂、石丫口固化稳定化生产区场地平整;2018年6月10日前完成砷渣填埋场整改工作并完成验收材料报省环保厅组织验收;6月20日前完成砷渣堆存点地质勘察及渣量核算;6月30日以前完成砷渣固化稳定化试验,完成固化稳定化预处理车间建设;7月10日前,完成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施工图设计,同时完成固化稳定化设备调试;7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砷渣固化稳定化工作;8月15日砷渣开始进场填埋;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大炉子、3号炉、二河沟、石丫口、青年炉、联营厂、4号炉、以坞新寨砷渣清理及安全填埋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8个砷渣堆放点生态恢复及填埋场封场绿化工作。

已完成挖运、处理、填埋砷渣701454.78吨(薄竹镇和小街镇片区623148.4吨,盛禾砒霜厂35402.42吨,金驰砒霜厂42754.06吨,中试149.9吨);完成堆点绿化83640.35㎡(其中:小街镇石丫口4062.61㎡、二河沟3021.9㎡、薄竹镇摆依寨3号炉2671.64㎡、大炉子4393.59㎡、4号炉5574.1㎡、青年炉8846.8㎡、联营厂51283.54㎡、薄竹镇以坞新寨3786.17㎡),2019年12月13日通过州生态环境局验收。历史遗留砷渣安全填埋场(文山市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完成封场覆盖工作,于2019年12月13日通过州生态环境局验收。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整改

□达到序

时进度

□未达序

时进度

2019.9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6

州清单问题12: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推进缓慢。2016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的文山市三七种植基地土壤保护示范项目(一期)目前尚未开工建设。

加快推进三七种植基地土壤环境保护示范项目(一期)建设,2018年动工,建设周期为2年,2020年3月完成建设。

文山市三七种植基地土壤环境保护示范项目(一期)于2018年5月17日开工建设,一是中度污染区域修复面积210.304亩,土壤质量改善示范工程修复面积53.292亩。二是完成蜈蚣草收割焚烧工作,收割焚烧蜈蚣草、景天94.02吨,异地焚烧处置58.5吨,项目已于2020年3月完成。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整改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2020.8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7

州清单问题16:地表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开展盘龙河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盘龙河水质监测工作,确保2018年度水质达标。

(一)组织开展地表水不稳定达标断面污染源排查,强化固定源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开展盘龙河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盘龙河水质监测工作,确保2018年度水质达标。坚决取缔盘龙河沿岸非法排污口和整治城区段雨污混流排污口。2018年10月底前,对盘龙河文山城区段污水量较大的排污口进行改造,开展城北卧龙片区龙海路、七花南路、环北路、普阳路以及城南体育城片区各个小区雨、污水管网的排查改造。远期计划沿河道两侧敷设截污干渠,整治河道。进行污水截流、整治河道、构建海绵城市、实施环境景观工程等一系列相关的综合整治内容,彻底改变盘龙河的人居环境,争取一次性达到整治目标,避免重复建设。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起点双龙桥,终点迷洒村文天公路跨河桥河道,全长约17.2公里。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经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目前正在开展项目招商等前期工作。

1.盘龙河流经文山市境内共有两个省控监测断面,分别位于侬仁河(入城)和东方红电站(出城)。2019年每月对该断面进行监测,监测情况为:2019年7月达到Ⅲ类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以及流量、电导率。

2.已经完成秀峰路保险公司、陇海路锦都酒店、石海路路口、外滩路、城南体育城南方电网公司路口、石海路(民族村)、巴厘岛(盘龙苑)、望华帝景路口、老环北路等等9个点的改造;治理排污口3个。完成文山城区主次干道九万余米雨污管道和七千余个检查井的清掏维护。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正在进行一期工程(17.2公里)的前期工作和试验段的前期工作。2019年10月完成巴厘岛排污口改造。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整改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2019.7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8

州清单问题17: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亟待加强。一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文山市布都河水库、小河尾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尚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是饮用水水源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文山市暮底河水库2016年1月总氮浓度值为1.200毫克/升,超标0.20倍;2016年6月锰浓度值为0.115毫克/升,超标0.15倍;2017年8月总氮浓度值为1.620毫克/升,超标0.62倍。

2018年6月前完成布都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工作,加强水源地污染源排查,依法取缔生产性污染源。全面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大力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淘汰高毒农药;引导农民施用配方肥、缓释肥加快实现水肥一体化利用;鼓励增施有机肥,合理调整施肥结构,引导农民积造农家肥,减轻农业污染;开展水源地上游农村生活源环境整治。

1.于2018年12月27日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文山市布都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8〕34号)。

2.根据2018年5月29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到文山市暮底河水库、小河尾水库、布都河水库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督查“划、立、治”情况指出的问题,2018年6月初,市水务局筹集资金10万元与坝心乡政府对向家小平坝村1.3公里的三面光沟渠进行了疏通,并劝离二级保护区内畜牧养殖户1户;8月下旬,文山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购买了垃圾桶20个,放置于向家小平坝村内并定期清运。2018年7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文山市暮底河水库等3个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改方案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18〕184号),明确由市水务局牵头对暮底河水库上游所倮底、上暮底河村寨和小河尾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的向家小平坝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改时限为2018年11月底。文件下达后,因受相关资料交付较晚、资金来源无批复等因素影响,导致无法开展招投标工作。为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生态环境分局于2018年8月下旬提前按照相关程序开展了暮底河水库、小河尾水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个项目的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在资料齐全后于2018年9月4日发布招标公告,项目暂定于2018年9月27日开标,预计2018年10月初可进场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暮底河水库上游所倮底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所倮底老寨主管已完成。完成所倮底老寨DN200、DN300双壁波纹管埋设523m,DN700成品检查井16个;新寨DN200双壁波纹管150m,老寨收集池10个,pVC110管80m;新寨混凝土路面全部拆除完,中寨破路工作基本完成。10m³/d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备已到位3套,完成三个村寨集中收土地平整工作。总体整改进度82%;文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小河尾水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截至11月20日,铁丝护栏已全部完工;完成截污主沟混凝土浇筑300m、截污支沟开挖浇筑约100m,灌溉沟清淤修缮完成370m,完成水库边上3户村民沤粪池施工,完成DN400水泥涵管埋设220m,完成DN400双壁波纹管开挖安装500m,湿地浆砌石基础已经完成,总体整改进度86%。

3.经排查,文山市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源点周边无规模养殖场。

4.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在水源点周边村寨共安装太阳能杀虫灯43盏,积极引导农户科学施肥。加强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指导,争取年内实现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共集中举办技术培训会8期633人,发放资料1847份,签定清洁生产承诺书631份;开展宣传9期,发放资料7550份。

5.对暮底河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的农作物进行调查统计并实施退出,经市环保、水务、农业和卧龙街道办事处多次与农户协商,耕地及农作物已按照土地征收办法进行租用及青苗补偿,支付三七青苗补偿35280元,一级保护区内农作物退出种植整改事项已全部完成。

6.2018年1—12月暮底河水库、布都河水库、小河尾水库水源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三类标准。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

整改

□达到序

时进度

□未达序

时进度

2019.11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9

州清单问题18: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有待加强。2017年7月至8月文山市污水处理厂月平均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均不足100毫克/升。文山市城区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不彻底,有40余个城市污水、雨污混合排放口,污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污染盘龙河。

(一)开展城市排水行为整治,对市政排水管网和排水户实施全面清理和规范,从源头上控制污水排放、规范排水行为。根据“谁污染谁治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全面梳理、完善市政排水管网系统,强化排水管理,整治错接乱排行为。按照最终实现雨污分流的目标,按照“能分则分,不能分则截”的原则进行完善,通过整改措施实现排水顺畅、雨污分流;新城区已实现雨污分流的区域,要重点加强排水管理,彻底杜绝雨污混接、乱接现象,进一步完善市政排水设施;新建区域一律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二)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加快推进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完善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旧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全市城市污水收集率达到88%以上,解决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进水浓度低问题。稳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90%以上。

(三)2018年10月底前对盘龙河文山城区段污水量较大的排污口进行改造,目前正在开展城北卧龙片区龙海路、七花南路、环北路、普阳路以及城南体育城片区各个小区雨、污水管网的排查改造。远期计划进行污水截流、整治河道、构建海绵城市、实施环境景观工程等一系列相关的综合整治内容,彻底改变盘龙河的人居环境,争取一次性达到整治目标,避免重复建设。

1.完成排查并制定改造建设方案;

2.已经完成秀峰路保险公司及陇海路锦都酒店、石海路路口、外滩路城南体育城南方电网公司路口、石海路(民族村)、巴厘岛(盘龙苑)、望华帝景路口、老环北路等等9个点的改造;治理排污口3个。

3.完成文山城区主次干道九万余米雨污管道和七千余个检查井的清掏维护。 2019年10月完成巴厘岛排污口改造。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

整改

□达到序

时进度

□未达序

时进度

2019.7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10

州清单问题20:城镇垃圾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不善。文山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00吨/日,处理工艺采用两级碟管式反渗透(DTRO)工艺,2014年3月建设,2015年3月完工,但至今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批复。现场核查时,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于一直停运状态,导致渗滤液调节池已经储存了约1.5万方渗滤液,接近渗滤液调节池最大设计库容1.5万方。储存于调节池中的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25000毫克/升,存在渗滤液满溢甚至调节池溃坝的危险,环境风险十分严重。

(一)加快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已建成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对地下水超标的垃圾填埋场进行调查并整改,杜绝出水超标,污染地下水现象。

(二)加快推进文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环保验收相关事宜,环评变更资料于2018年5月下旬送州环保局审批,待审批通过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对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调试及维护、维修,确保渗滤液处理站正常运作。委托第三方负责渗滤液处理站的日常运营,对15000m³的渗滤液进行及时处理,安装回喷管,采用回喷蒸发的方式减少渗滤液存储量,缓解储存压力,消除隐患。编制专项应急方案,防止环境灾害的发生。

1.项目环评变更资料已于2018年5月20日送州环保局审批,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于7月25日再次送审。文山州评估中心已出具评估意见,并于2018年10月18日报生态环境分局出具意见。2018年11月28日州环保局同意洁城公司按照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进行项目管理。

2.渗滤液处理工程在线监测系统及达标排水口安装工程均于7月8日开工建设,达标排水口安装工程已于8月3日完工,在线监测系统设备已于8月17日进场,2018年9月5日安装完毕进行调试。

3.洁城公司对渗滤液处理设备运行不正常进行整改,2020年2月19日,洁城公司已完成联网验收测试报告,DTRO设备部分和在线检测验收完毕,2020年3月19日,项目进入综合验收阶段。5月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

整改

□达到序

时进度

□未达序

时进度

2020.5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11

州清单问题2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亟待加强。一是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程度低。全县现有784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日供水规模大于200立方米的工程只有16处,仅占工程总数的2.04%,尚有6.037万处分散式供水工程。此外,全县日供水规模大于20立方米的供水工程配套净化设施的仅占工程总数的33.5%,配套消毒设施的仅占工程总数的33.5%。二是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面源污染问题突出。三是农村饮用水水质堪忧。多数农村水源尚未划定保护区域,无任何保护措施,水源保护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水源水质难以保障。四是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划定期限过于宽泛。目前仅对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完成了保护区划定工作。日供水200立方米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计划于2018年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定,日供水20-200立方米的饮用水水源计划于2020年前完成划定保护区范围达90%。大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较短时间内不能划定,将导致保护工作难以有效的开展。

(一)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力度。按照州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同时,按照有“稳定可靠的水源、科学合理的方案、良性运行的机制、长期稳定的效益”的总要求,规划一批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通过管网延伸、联网、并网、新建和改扩建等措施,逐步完善供水保障体系,逐步解决水源保证率、水质、运行管理等问题。切实提高贫困地区水质问题,继续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先大后小,先集中后分散”的原则,逐步完善计划消毒设施配套。日供水200m³(含)至1000m³的工程2018年底前完成净化消毒设施配套,2020年前完成日供水20m³以上设施配套。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强农村水源地的管理,在按既定的目标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定的同时,建立村规民约,切实加强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全面落实编码管理,并设置保护标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加大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督促、指导市疾控中心进一步强化各水源水质检测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反馈检测结果。

(四)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及废水排放企业超标排放生产废水、向水体排放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加强对应州级部门工作措施的相关事宜,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饮用水源地违法行为,到2018年底,确保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水质均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1、全市实现行政村通自来水率达89.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3.3%、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8.1%,按照“人均每天获得水量20升,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的脱贫饮水标准,全市农村群众饮水脱贫要求已全部达标。文山市2018年的水利脱贫目标为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通自来水,所有贫困人口饮水有保障。要完成以上的目标,具体完成全市14个未通自来水行政村通自来水工程。目前,完工通水1个,截至2019年01月,全市14个未通自来水的行政村中,完工1个,已开工建设13个,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具体为:秉烈乡的旧老龙、老安寨、务路、舍舍4个行政村通自来水工程,该工程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目前已通水;柳井乡的梅子箐、三角地、奢都、界牌4个行政村通自来水工程属柳井片区二期工程,2018年于3月开工建设,12月已竣工通水;古木镇的布都行政村通自来水工程于2018年2月开工建设,现已竣工通水;马塘镇的荣华行政村,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德厚镇的铁则、大龙2个行政村,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新街乡草果山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追栗街镇的硝厂行政村通自来水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2018年3月,已启动并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水质提升)工作,一是从2017年以来,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均配备水质净化消毒处理设备,没有配备水质处理设施的工程,不予批复。二是启动全市集镇(日供水规模大于200m3)水质提升工程,委托了相关的设计单位,对全市的集中式供水工程进行改造设计,主要增加水质净化消毒处理设备,目前项目正在招标中。三是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开展情况,全市北部片区供水,主要是小河尾水库作为水源地,已由生态环境分局启动有关保护区划定工作。全市日供水规模大于200m³的供水工程共计13个,已开始组织水源地所在的乡(镇)完成了这13个农村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同时建立村规民约,切实加强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

2.已制定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改方案并正在开展调查工作。在小街镇小街村委会黄泥坡、小叶树柯、灰土寨三个村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区村落环境治理技术应用与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690万元,2017年开始动工建设,分三个年度实施,主要建设农村污水处理系统、村庄垃圾收运系统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系统。目前,整个项目工程建成了入户生活污水收集管道14243.6米,生活污水收集修建支管道4820米,三个村的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处理率达到90%以上,修建沤肥池400座,入户砖砌井407座,管道检查井150座,污水处理系统三套(日处理量310立方米)及相关电缆架接,污水系统围栏建设,开展知识培训1530余人次。

3.已经完成2018年1-4季度城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每月取出厂水、末梢水共计11个水样从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指标、微生物学指标进行检测。1-11月共121个水样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16》。监测数据已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上报;

4.目前,未发现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5.暮底河水库、布都河水库、小河尾水库1月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三级标准。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整改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2019.2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12

州清单问题2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水平较低。一是文山州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推进缓慢。二是文山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粗放、治污设施简陋,畜禽粪便、尿液得不到有效治理,存在污染环境的问题。

(一)2018年4月底前,按期限公布并实施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2018年12月,完成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二)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17〕135号),严格畜禽养殖项目环境准入和环评监督检查,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监管,防止治污设施建设不到位,运行管理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严厉查处各类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完成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进行监管,排查、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的数量、畜禽养殖种类、规模,在2018年12月底前组织并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1.制定《文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文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方案》,并按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关闭工作。

2.经调查统计,确需关闭的有41户,现已关闭41户。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

整改

□达到序

时进度

□未达序

时进度

2018.10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13

州清单问题26: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足,监管不到位。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的有253家,集中处置量约6吨/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有1062家,自行处置量约为3吨/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仅为66.7%。卫生计生部门擅自同意医疗卫生机构自行焚烧医疗废物,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未按照环境保护部门要求进行集中处理。卫生计生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监管不力。医疗废物专项检查表填写不规范,存在漏填、错填现象,检查结果没有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处罚力度不够。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不规范,没有做到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包装袋不符合要求,包装不符合规范,存在抛洒、遗漏现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总产生台账和各科室内部产生台账不符。医疗废物产生台账、转移联单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未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6〕155号)相关要求。文山州医疗卫生机构1315家,2016年全州开展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仅381家,申报率仅为28.9%。未与环境保护部门建立互通机制和联合检查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没有按照要求在州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开上一年度医疗废物的产生、暂存、处置情况。

(一)加强集中处置能力建设,规范处置管理,提高处置效率。督促协调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在2018年4月前将全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提高到每日处置9吨以上,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全面做好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清运管理,提高处置效率,以满足新增集中处置医疗机构处置需求。 (二)督促和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按要求进行集中处置。编制床位在20张(含20张)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2018年4月底前,市卫计局负责督促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行与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签署处置协议;市环保局负责督促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按要求签署处置协议,实现医疗废物100%集中处置。编制床位在19张以下(含19张)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按照“一市一策”、“一机构一策”的要求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相关规定,于2018年5月底前商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制定医疗废物收集管理、转运转交、全部参与集中处置的工作方案,报州环保局和州卫计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于2018年7月底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实施,对医疗废物实现集中处置。(三)规范对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偏远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实行清单管理(报州环保、卫计部门备案),2018年4月前针对每家医疗机构制定符合环保、卫生有关要求的自行处置方案,2018年6月前统一组织建设规范的自行处置设施后组织实施。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自行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市卫计局负责加强对自行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指导,规范处置行为。(四)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于2018年8月前举办全市医疗废物规范管理暨专项执法工作培训班,对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提出工作要求。于2018年8月前制定“医疗废物监督执法不力”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对2016年、2017年的医疗废物执法工作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查找各医疗废物监督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主要存在问题,并责令整改。将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纳入年度重点监督工作计划,每年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2次以上,对每户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和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表格要填写规范、完整,对存在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督促被检查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闭环管理,限期整改完毕。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将检查和整改结果与医疗机构许可、校验管理等工作挂钩,对医疗废物处置达不到要求的医疗机构不予许可或校验。(五)市卫计局要加大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处置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于2018年8月举办全市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培训班,对市级发证、管理的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并提要求。2018年4月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相关人员组织一次培训。于2018年3—6月组织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对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环保厅、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6〕155号)文件要求,就本单位建立并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现场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方式等方面,对标对表查找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对各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实现监督检查100%全覆盖,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针对转移联单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问题,在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和管理的基础上,由市环保局加强监督管理,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机构涉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严肃追究。

(六)建立协调联络、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申报机制,并于2018年5月组织开展上年度医疗废物申报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启用云南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转移报批系统的通知》(云环通〔2016〕197号)要求,于2018年5月前,组织全市医疗机构在网络系统上全面开展上年度医疗废物申报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分别报州环保局和州卫计委。今后,每年12月组织开展一次申报工作。2018年5月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和建立互通工作机制》,健全协调联络、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并落实到位。2018年6月前由卫计局根据环保系统网络申报数据,将上一年度医疗废物的产生、暂存、处置情况在部门网站上公开。今后,由市卫计局每年1月前将上年度申报数据在本级网站上进行公示。

1.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由市发改局于2014年6月5日进行备案(文发改备案〔2014〕51号),项目选址于文山市东山乡合掌村小关坡,项目用地面积17336平方米,建筑面积8021平方米,拟投资4500万元,新建二套8吨/天处理能力的医疗废物处置系统及配套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5年7月通过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二期工程于2018年10月建成投入调试运行,正常运行后能够满足每天9吨处置能力。

2.全市实际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共235户,目前已全部进入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医院废物集中处理率达100%。

3.制定《关于印发19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方案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18〕307号),个体诊所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与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进行直接收集、转运、处置,19张(含19张)以下床位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收集、转运、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

4.2019年3月以来,共下发监督意见书49份,查处医疗废物案件24家,其中立案查处19家,罚款人民币59000元,当场行政处罚5家,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5.按照逐级培训抓落实,层层培训到位的要求,加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全员培训力度,采取多渠道培训方式,提升医务人员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能力;

6.认真落实《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启用云南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转移报批系统的通知》(云环通[2016]197号),目前235家医疗机构已经全部完成申报。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整改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2019.1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14

州清单问题27:部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缓慢。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缓慢,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进展缓慢,淘汰黄标车工作进展缓慢。城镇扬尘监管的长效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建筑施工场地夜间施工扬尘和噪音污染问题时有发生,道路扬尘污染源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夜市烧烤油烟污染和噪音扰民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一)加快全市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黄标车淘汰报废后的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将黄标车淘汰报废、回收工作纳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体系。

(二)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加强机动车登记管理,加大机动车路查路检,严格登记管理,严格强制报废、注册登记(转入转出等)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进度。

(三)研究制定营运黄标车提前淘汰管理办法,强制营运黄标车退出营运市场,加大对黄标车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车辆实施处罚;加强对汽车修理企业的监管,严防汽修企业参与采取欺骗手段通过机动车尾气检测。

(四)依据淘汰名单及时注销已淘汰燃煤锅炉档案。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严格尾气检测机构设备检定与认证管理。

(五)加强源头管控,严把机动车尾气检测关,制定加强机动车环境保护检验工作有关规定;依法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六)落实财政补贴、奖励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会同市工信商务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制定淘汰黄标车补贴奖励办法。

(七)加强建筑施工监管工作,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洒遗漏的工地和车主进行严查重处;同时加强城区洒水次数,采用雾炮车对施工工地周边道路进行降尘,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加强城区夜市烧烤整治工作,要求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夜市烧烤经营秩序,督促夜市烧烤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降低油烟污染,有效减少夜市烧烤噪声扰民现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八)根据燃煤锅炉、黄标车淘汰任务制定整改目标及措施,并据实开展淘汰工作;健全完善城镇建筑施工场地管理相关规定,防止扬尘污染和噪音扰民;加强城区夜市烧烤整治工作,要求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夜市烧烤经营秩序,有效减少夜市烧烤噪声扰民现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1.截至2017年底,文山市城市建成区淘汰或改造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共计40户47台47.76t/h。其中开化街道片区淘汰改造10台,卧龙街道片区淘汰改造16台,新平街道片区淘汰改造21台。圆满完成了省、州下达的21台目标任务。

2.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文山市2018年应完成淘汰“黄标车”任务数为2738辆。各乡(镇)、街道办、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设置领导工作小组及制定工作方案,依据领导小组划分的黄标车基础数据车辆信息逐条上门查找车辆。截至2018年11月22日,文山市提前完成辖区全部黄标车淘汰工作,实际淘汰报废、解体2605辆,暂缓淘汰专项作业车12辆,进口车无法认定暂缓淘汰14辆,复合为非黄标车辆95辆,盗抢、查封12辆,为提前报废黄标车1537辆发放黄标车淘汰补贴资金1271.54万元。

3.研究制定治理黄标车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黄标车非法运营的打击,加强对文山市辖区内两家给合性能检测站的监管,把好尾气检测口,杜绝采取欺骗手段通过机动车尾气检测行为的发生。截至2018年10月共注销营运黄标车764辆,其中货车719辆,客运45辆。

4.依据淘汰名单及时注销已淘汰燃煤锅炉档案。2017共淘汰燃煤锅炉共47台,其中:属于监管范围内的燃煤锅炉18台(其中15已淘汰、2台清洁能源替代、1台改生物质),不在监管范围内的29台(特种设备录目中不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内的锅炉)。14台淘汰锅炉已从云南省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注销锅炉档案。

5.2018年8月生态环境分局对4家机动车安全检测公司(文山州交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文山文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文山州安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文山州安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制定了《文山市2018年度机动车环保检验检查整治工作方案》(文市环发〔2018〕64号。

6.登记地为文山市的黄标车共计2738辆,省级补助资金1147.37万元已安排拨付到市交警大队,按照批准的工作方案、补贴办法实施。

7.2018年来共签订《工程运输车辆环境卫生保证书》《施工工地环境卫生保证书》80余份,检查工程运输车辆462余辆,查处工程运输车辆470辆,乱堆放垃圾23起,倾倒建筑垃圾82起,处罚施工工地68起。

8.对烧烤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逐步取缔占道烧烤摊点,要求进店经营,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夜间经营时间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经营户每天经营时段为19:00至24:00,并在显要位置设置23:00后禁止大声喧哗提示牌,避免噪音扰民;教育烧烤摊贩文明、守法、环保经营,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整治工作。2018年来查处油烟污染、噪音扰民394起。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

整改

□达到序

时进度

□未达序

时进度

2019.1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15

州清单问题28:环境监管能力薄弱,能力建设不足。环境监察机构不满编或编制少的情况,难以承担繁重环境监察执法任务。文山市环境监察大队核定事业编制为10人,实有8人。环境保护部门及其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未纳入行政执法序列,行政执法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环境监察执法除了公用经费、人员工资外,行政执法经费和执法车辆没有保障。 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均定为暂定编制,按2015年机构编制改革相关要求,所有暂定编制已全部取消,导致环境保护局机关均无行政编制,存在部门有人无编、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一)贯彻落实中共文山州委编办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编办、云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州县两级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建设的通知》中关于“县级环境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原则上不得少于10名”之要求。2018年6月底前,在市级事业编制总量内,分别调剂核定市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不少于10名。

(二)根据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以下编制总量管理的意见》(云编〔2015〕17号)“州(市)、县(市、区)编制实行总量管理,同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编制总量管理负责”的要求,参照《中共云南省委编办、云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州县两级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建设的通知》要求,2018年6月底前,在行政编制总量内核定市环保局行政编制,确保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所需的工作力量。

(三)从2018年起优先安排招考名额,通过招考录取、选调优秀人才等方式,逐步解决市环境监察和监测机构人员不足问题,并长期坚持。

(四)从2018年起加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预算和投入,保障环保行政执法经费和执法车辆。

(五)切实保障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用车。

1.于2017年4月以文市机编发〔2017〕3号行文分别增加给文山市环境监察大队1名、文山市环境监测站2名,使文山市环境监察大队、文山市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分别达到了10名。2018年6月,以文市机编发〔2018〕3号增加6名行政编制给市环境保护局,使市环保局行政编制达到10名。

2.根据中共文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环保机构编制保障和能力建设的意见》(文编办〔2018〕37号)精神,经市编委研究,已于2018年6月13日以《文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市环境保护局行政编制的通知》(文市机编发〔2018〕3号)从全市行政编制总量内调整6名行政编制增加给市环境保护局,调整增加后,市环境保护局行政编制为10名。已完成整改。

3.从2019年起,在接到年度申报公务员招录计划文件时,由市环保主管部门在空缺编制内申报招录计划,市人社局向上级争取招录名额,录用优秀人才充实到环境监察大队。由环保主管部门取得编制部门同意使用空缺编制的情况下,提出调动意见,通过公开考试或考核调动的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4.保障环保行政执法经费和执法车辆投入,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在职职工58人(其中:事业人员17人),全部按市级行政单位公务费标准8000元/每人/年保障(不含按工资计算的工会经费、培训费、福利费等),公务费预算数69万元;公务用车4辆,按35000元/辆.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4万元。截至11月20日,以上两项经费已拨付72.7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14万元)。另外,根据2018年市环保局开展工作情况,安排拨付环境监测经费150万元、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作经费35万元、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133.74万元(总投资226.56万元,按进度拨付)、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工作经费15万元;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启动资金57.24万元。

5.加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截至2018年12月20日已拨付相关支出23189.3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生态恢复治理保护资金2190.92万元、两污资金4461.1万元、大气污染治理1921.05万元、重金属污染治理10000万元等环境治理,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507.98万元的4.35%,比上年同期数4.08 %增加0.27个百分点。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

整改

□达到序

时进度

□未达序

时进度

2019.1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16

州清单问题29: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文山州各县(市)有夜市烧烤的传统,其油烟污染和噪音扰民情况比较突出,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虽已开展多次专项联合整治,但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一)加强城市建设规划工作,合理规划夜市、网吧、烧烤等区域。进一步规范餐饮主体准入资格,严把审批关,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与居住楼相邻的楼层等地方,经营污染严重的餐饮项目。

(二)加强整治管理力度,督促城区夜市烧烤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进一步规范夜市烧烤经营秩序,有效减少夜市烧烤噪声扰民现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三)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联合执法,对无照经营、占道经营的进行查处、取缔,全面整治影响市容市貌、干扰市民生活的行为。

积极开展市容市貌整治,采取两班轮流值班巡查和定点值守措施,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对影响环境行为进行严格监管。2018年共清理占道流动摊点27871起,规范固定摊点、店外店7764起,悬挂门前四包责任牌7200余块,签订责任书7450余份,发放通告8100余份;推进“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率先在泰康小区登记建立“门前四包”一户一档共1229户, 引导商户参与市容市貌管理;对违反“门前四包”责任制的商户处罚645户,停止供水供电处理130户,因违章占用停车位被处罚商户68户。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

整改

□达到序

时进度

□未达序

时进度

2019.1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17

州清单问题30: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不到位。省委、省政府督察组指出:“文山州部分“四个一百”重点项目环保手续不完善,项目管理不到位。

(一)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责成未完善环保手续的建设单位完善环保手续。强化管理,严格把关,确保今后纳入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建成后环保手续完善。

(二)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指导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三)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1.制定了《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

2.清理2014-2018年省“四个一百”项目。继续清理省的“四个一百”重点项目,要求各部门清理环保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环保相关手续。

3.印发《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四个一百”重点项目环评手续的通知》(文市发改发〔2018〕258号)。

4.截至2018年12月20日,文山市涉及省“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共计14个,已完成环评审批项目11个,未完成环评审批项目3个。未完成环评项目为文山古木三七小镇总的可研批复尚未批复,总环评无法开展。小镇建设涉及的子项目有工业生产加工、道路建设、医疗教育、厂房等不同行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不同,子项目独立做完环评报告,并且已开工的子项目已取得环评审批文件。文山通用机场列入2018年前期项目,目前只有规划控制红线,项目尚未审批,未动工建设,未取得环评审批文件。三七破壁饮片系列产品生产工艺与质量标准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列入2018年前期项目,由于破壁类项目省上暂时没有标准,目前正在制定标准,项目业主准备重新备案项目,该项目尚未动工建设,未取得环评审批文件。下步,市发改局将督促相关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善环保手续。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

整改

□达到序

时进度

□未达序

时进度

2019.1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18

州清单问题6:自然保护区内矿点关闭后生态恢复进展缓慢。文山老君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已关闭的文山县砒霜厂东瓜林矿区矿山的厂房、电杆、变压器等未拆除,有毒有害矿渣未运出安全处置,生态未完全恢复。

(一)对部分矿区范围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采矿权,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保护区管理的政策文件规定采取缩减矿区面积方式退出保护区,不按要求缩减矿区面积的,一律不受理延续;对矿区面积全部或大部分位于自然保护区,并且不具备开采条件的,要及时组织关闭,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注销采矿权方式退出保护区;对违法违规的采矿权,进行立案查处后上报原批准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二)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探矿权由探矿权人申请办理剔除重叠区并缩减勘查区块范围后,办理探矿权变更和延续登记。不按要求缩减面积退出保护区的,一律不受理延续。对全部重叠自然保护区的,要组织关闭的,及时上报原批准机关注销勘查许可证。

(三)对经地方政府组织联勘联审、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未通过或者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及规划审查的主管部门不同意办理矿业权延续申请登记的,不予办理延续登记。

(四)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矿业权,及时下发停止勘查、开采通知书,暂扣其许可证,停止勘查开采活动。依法拆除保护区矿山原址及附属设施,制定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组织关闭、恢复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缩减矿区范围退出自然保护区的采矿权人、探矿权人及时办理矿业权变更登记有关手续。对注销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的矿山,要高度重视,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战略高度,做好采矿权人、探矿权人的思想工作,确保按有关规定注销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对已实施采、探矿作业的矿区,督促矿业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责任和义务,严格按规定进行矿山复垦复绿,恢复生态环境。

(五)对原文山县砒霜厂东瓜林矿区有毒有害矿渣开展治理,对片区历史遗留砷渣开展安全填埋处置。

(一)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所有矿业权,一律停办有关手续,一是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所有矿业权,一律停办有关手续,矿业权到期后自行废止。已上报市人民政府关闭,2018年5月2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闭通告《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云南文山金驰砒霜有限公司东瓜林矿区铁矿等4座矿山的通告》(文市政通〔2018〕6号)。(依法关闭注销采矿权4个,矿权已全部过期失效:1.云南省文山金驰砒霜有限公司东瓜林矿区铁矿;2.文山州山水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文山县下厂锌银矿;3.云南省玉溪市天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文山县官房铅锌矿;4.文山金山矿业有限公司文山县雷家寨硅石矿),由于注销权限不在市(县)级,已逐级上报注销清理退出矿业权。

(二)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探矿权人,不符合保留条件的一律停办有关手续,按程序逐级上报注销。二是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探矿权人,不符合保留条件的一律停办有关手续,按程序逐级上报注销。(1.云南省文山县官房铅锌钨多金属矿勘探;2.云南省文山县腰店铅锌锡多金属矿勘探;3.云南省文山县昌源铅锌多金属矿普查;4.云南省文山县小平坝铅锌铁多金属矿详查;5.云南省文山县虎山城铅锌铁多金属矿详查;6.云南省文山县下厂铜、铅、锌、银矿详查;7.云南省文山市乐诗冲锌矿地质勘探),截至目前仅有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文山市乐诗冲锌矿地质勘探)1个探矿权缩减面积退出保护区,对其他6个探矿权下发限时办理通知书,矿权人未在限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报件,2020年6月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文山县关房铅锌钨多金属勘探等6个探矿权的批复》(文市政复〔2020〕181号),由于注销权限不在市(县)级,已逐级上报注销探矿权勘查许可证。

(三)坚持联勘联审“一票否决制”原则,对不符合保留条件的一律停办有关手续。

(四)已完成对涉及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矿业权,在市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及时下发停止勘查、开采通知书,暂扣其许可证,停止勘查开采活动。依法拆除保护区内矿山原址及附属设施,制定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组织关闭、恢复工作。历史遗留砷渣涉及8个点,生态恢复由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按照《文山市历史遗留砷渣综合处置工作方案》进行处置整治;其他矿山由市林草局按《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老君山片区)人类活动点生态恢复整治作业设计》开展生态恢复,根据《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老君山片区)矿点工棚等督察点销号的批复》(文市政复〔2019〕305号),截至2019年1月市林草局按照作业设计恢复整治完成销号,根据《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老君山自然保护区涉及工矿企业环境问题实行销号的批复》(文市政复〔2019〕421号),由我局牵头涉及的21处38个矿点、工棚、设备设施的拆除工作完成销号。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整改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2020.9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19

州清单问题25: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文山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首期)配套的雨污管网已建成,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工建设。马塘工业园区甲马石铝产业片区和新开田冶金片区集中式污水处置工程正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开工建设。文山三七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尚未编制完成。

(一)制定《文山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牵头协调组成督查组对2个园区开展督查工作,督促指导各园区严格按照园区规划环评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文山三七产业园区新平坝片区已按规划环评要求建设完成相关配套环保设施,园区内的生产企业自行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依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东山片区目前还未开发建设。登高片区污水处理厂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可研立项评审并拿到可研立项批复文件;2018年9月30前完成初步设计并报批;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并拿到批复文件;2019年2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工作;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施工招标工作;2019年6月30日前施工单位进场施工;2020年6月30日前项目投入试生产。

(三)文山马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4月26日正式施工,并严格要求施工方按照5月30日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要求施工方全天24小时施工。新开田冶金片区和甲马石铝产业片区污水收集处置工程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环评报告、水土保持审批;2018年8月31日前督促云南三七科技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营、调试、在线监测联网工作,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和处理达标排放;2018年8月31日、10月30日前分别完成办理新开田冶金片区和甲马石铝产业片区污水收集处置工程项目临时用地手续和土地划拨手续; 2018年8月31日前督促施工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时完成文山马塘工业园区新开田冶金片区和甲马石铝产业片区污水收集处置工程建设,并正常运行实现在线监测与国家、省联网。

1.制定《文山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对2个园区开展督查工作,督促指导各园区严格按照园区规划环评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2、文山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污水处理厂2019年10月30日拿到可研立项批复文件;2019年12月4日拿到初步设计批复文件;2019年9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工作;2019年3月2日完成施工招标工作;2019年3月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未能按期到厂安装,从而导致登高片区新建1万方污水处理厂未能在2020年6月30日前投入试生产。目前登高片区污水处理厂已建设完成总工程量的97%并于2020年7月-8月份完成了单机进水调试工作,2020年9月30前可完成进水联动调试,投入试生产。

3、一是马塘工业园区甲马石片区污水收集处置工程依托云南三七科技药业有限公司500m³/d污水设施来建设,云南三七科技药业有限公司在线监测站房建设和设备安装已全部完成,7月14日进行通水实验,7月21日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并上传数据至省环保厅信息中心;二是新开田片区污水收集处置工程成品设备组装已完成,7月6日下午进行了试水,7月28日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并上传数据至省环保厅信息中心。于8月27日取得云南省环境信息中心、云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联网验收测试报告。这标志着马塘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任务已顺利完成。现正在开展项目及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前期准备工作。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整改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2020.9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20

一、检查考核不严

1.“《文山州州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对州直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环保责任综合考评不明确。在《文山州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中,县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环境质量指数仅有4分。”

2.“大气、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不严。”

(一)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修改完善各乡镇、街道和市级各部门领导班子考评指标体系,从2017年度考核开始,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市级各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占权重不低于8%,并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二)完善绩效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文山市大气、水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考核方案,会同市工信商务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科局等污染防治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1、自2018年来,将环境保护纳入文山市综合考核评价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科级领导考核结果的运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将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且权重不低于8%。同时,在考核中征求市环境局的意见,对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政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好”班子,其主要责任人、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对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生态环保保护工作和市管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均纳入全市综合考评体系并占一定分值。

2、2020年10月文山市环境保护督察制定并印发《文山市2020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R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整改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2020.12月完成2020.12月验收

21

州清单问题24: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一是农田残膜污染严重。近年来农膜和塑膜类使用量越来越大、应用范围逐年增加,形成的污染源和扩散速度越来越大,但由于缺少回收实施主体,农膜回收工作难以开展;二是畜禽养殖污染较重。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畜禽养殖以散户、小户为主,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大部分养殖场延续传统养殖模式,粪污未经处置随便堆放,严重污染环境;三是绿色种植技术推广滞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以化学农药为主,施肥以化学肥料为主。化肥减量增效、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目前仅停留在示范工程的程度上,尚未进行全面推广;四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程度不高,回收率低。未回收部分大多丢弃或焚烧,造成二次污染。

(一)制定农膜回收行动计划,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增加投入,扶持建设一批废旧地膜回收加工点,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加工网络,加快推进地膜残留捡拾,积极培育农膜回收经营主体,开展农膜回收利用;推广使用优质可降解地膜,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倡导使用可降解膜,使用厚度在0.01mm以上的农膜,宣传动员广大农户积极回收农膜,禁止焚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到2020年,实现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

(二)计划到2020年,全市规模养殖比例达国家要求,畜禽粪便有效收集处理,粪便污染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文山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各项治污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扶持投入,争取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业主投入,动员养殖户积极配合,同时加强科技配套服务,促进农村散养向规模化养殖迅速过渡,努力提高我市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国家要求。三是加大畜禽粪便收集处理力度。指导在养殖集中村寨建设堆粪场,安排人员负责,对畜禽粪便收集发酵后返还农田地利用。四是促养殖户建设储粪池、沼气池、化粪池等,对养殖产生的粪水进行净化,不达标不允许向外排放。

(三)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力争到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一是选择“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一批示范区,带动大面积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措施。提升植保装备水平,加速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蚜茧蜂等生物天敌的推广使用,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加强农药使用监管和科学用药技术指导,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药市场监督检查,整顿农药市场经营秩序。二是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精准农业技术,合理调整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提高肥料利用率。推进新型肥料产品研发与推广,集成推广种肥同播、化肥深施等高效施肥技术,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积极探索有机养分资源利用有效模式,严格秸秆焚烧,鼓励开展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合理调整施肥结构,引导农民施用农家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积极履行肥料检查职能,在化肥销售旺季,要加大对肥料的检查力度,通过科技宣传周、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向广大农户宣传、讲解真假肥料识别、科学用肥等技术。

(四)贯彻落实《文山州“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示范,因地制宜推广以规模化沼气和农作物秸秆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建立健全政府推动、秸秆利用企业和收储组织为轴心的市场运作秸秆收储运体系,降低收储运输成本,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禁止焚烧秸秆,实施新型能源开发利用。

1.全市共成立6个烤烟种植合作社,负责对全市的地膜进行回收,在重点区域实施地膜回收补偿机制。通过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市共销售农膜283吨。2018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宣传培训17期,培训65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710余份。

2.(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并与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2)大力推广“畜(禽)-沼(肥)-林(果、蔬)”生态循环模式,采取粪肥还田、制造沼气和有机肥等方法,满足粮食、巴西菇、蔬菜、果树、牧草等对有机肥的需求,防止畜禽养殖污染。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规范养殖行为,做好农村散养农户牲畜圈舍改造工作,提高畜禽粪便收集处理能力,2019年完成猪圈改造5416户,牛厩改造7482户。(3)不断提高对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全市共40家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套了粪污处理设施,粪污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2019年,全市畜禽粪污量180.29万吨,综合利用量152.16万吨,综合利用率84.4%,较2018年提高了5.92%,超目标任务10.4个百分点。其中,规模养殖场粪污产生量8.48万吨,利用量8.27万吨,粪污综合利用率97.55%;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产生量171.81万吨,利用量143.89万吨,粪污综合利用率83.75%。

3.2020年1—8月共推广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36.5万亩次,开展统防统治45.1万亩次。全市建有病虫害监测网点4个,在水果、药材、蔬菜基地安装太阳能杀虫灯145盏。同时加强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指导,通过提升土地肥力,减少化肥施用量。2020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大面积推广56.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0.5 %。同时做好土壤地力等级调查工作,2018年以来共采集土样277个送检。2019年全市共新建耕地质量监测点2个,分别为开化街道塘子寨村和马塘镇下卡莫村,目前已完成监测点作物肥效试验栽种工作。共集中举办技术培训会33期2398人,全市发放宣传资料5.8万份,签定清洁生产承诺书631份;开展宣传19期,发放资料9800份。

4.全市常年耕地面积40.7万亩,常年农作物种植面积140万亩左右,2020年以来,共收割小春主要农作物秸秆量约2.6万吨,利用量约2.45万吨,利用率93%。

£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R已完成整改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2020.12月完成

22

州清单问题30:生态创建工作推进缓慢。进一步强化生态创建工作。

1、2018年,行政管辖内60%的行政村达到州级生态村的创建标准并完成申报审核与命名;80%的乡镇达到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标准并完成申报审核与命名。

2、2019年,按照省级生态县的创建标准与申报程序完成省级生态县的申报与审核命名工作。

1、2018年,全市共完成102个州级生态文明村(社区)创建命名工作,完成率为90%;完成小街镇、古木、平坝、新平、喜古、新街、德厚、追栗街、柳井、卧龙10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完成率为71%。

2、2020年6月12日制定整改方案,由于开化、东山、红甸、薄竹、坝心5个乡镇未通过技术评审,所以未完成80%的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标准。督促涉及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积极按照技术评审专家意见认真修改。现文本已完成修改,待省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R已完成

整改

□达到序

时进度

£未达序

时进度

2020.12月完成

23

州清单问题2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动缓慢。省委、省政府督察组指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缺口大,主要依靠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地方配套少。大多数村庄无垃圾处理池,普遍存在环卫设施缺乏,群众生产、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农村‘脏、乱、差’现象突出。全州2014年至2015年获得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的18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仍有4个未建成,6个未验收。全州2016年获得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的1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仍有4个未动工,已动工项目中有3个超期未完工;省下达文山州的2017年8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任务中,截至9月16日,仅有2个行政村(共4个自然村)完成形象进度的85%。全州共有960个行政村,13825个自然村。据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统计,截至2017年9月15日,全州建有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的自然村仅有211个。”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通过银行贷款、引进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以城乡规划为引领,加快推进乡镇“一水两污”、村庄“两污”治理、城乡公厕、村庄美化、道路硬化、河道治理等项目建设,通过实施一系列项目建设,配备必要设备,完善基础设施,从根本上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继续深入推进城乡“五治三改一拆一增”、农村“七改三清”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文山市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把城乡结合部、集镇区、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脏乱差作为工作重点,分步分类实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设施配备到位。到2020年,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实现“有新房有新村有新貌”,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卫生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

(二)2018年底前完成获得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的2014、2015、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加强对已建成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发挥作用。积极开展城市“五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行动,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力度,改变城乡农村“脏乱差”现象,把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脏乱差作为工作重点,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设施配备到位。

(一)1.制定出台了一计划三方案暨《文山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及《<文山市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方案>、<文山市农村生活垃圾及公厕建设行动方案>、<文山市农村污水治理及乡镇供水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同时通过报纸、电视、手机短信、宣传横幅等形式,营造氛围,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在文山日报刊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刊。2.2018-2020年目标任务数为:农村公厕改造任务:乡镇级43座,行政村委会所在地138座;实际完成新建、提升改造171座。2018年目标任务年目标任务数为:农村公厕改造任务:乡镇级9座,行政村委会所在地41座,合计50座,实际完成新建、提升改造69座。2019年目标任务年目标任务数为:农村公厕改造任务:乡镇级21座,行政村委会所在地56座,合计77座,实际完成新建、提升改造79座。2020年目标任务年目标任务数为:乡镇级13座,实际完成提升改造23座。

(二)2014年共获得省级专项资金210万元,其中:文山市暮底河水库上游他披村委会的他皮村、河边村、老街子村三个村分别村获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万元,共计60万元;文山市小街镇大叶树柯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150万元。2015-2016年上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主要为重金属污染治理,文山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没有上级资金投入。

(三)按照《文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三年来,全市17个乡镇(街道)、126个行政村、1022个自然村都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累计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75.05万人次,投入资金5608.973万元,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9163.04吨,清理村内沟塘2529个、沟渠3233.62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88376.1吨,清理残垣断壁7579处,投放垃圾桶1960个。二是切实开展农村污水治理。三年来,共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06村,其中,纳入城镇管网建设2个村,设施治理18个村,有效管控486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9.41%。三是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其中,251个村庄的生活垃圾清运至城区进行卫生填埋,520个村庄的生活垃圾就近指定场地简易填埋,255个村庄的生活垃圾就近进行焚烧填埋,村庄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覆盖率达100%。

□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R已完成

整改

£达到序

时进度

□未达序

时进度

2021.2月完成

24

州清单问题5: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活动未得到有效控制。文山老君山自然保护区在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取水口现象。保护区内的老君山村委会和高笕槽村委会有村民违法违规建设养殖场。此外,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建设生产性设施及办公区现象。

全面清查自然保护区内工矿、旅游等人工设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取缔自然保护区内取水口、生产性设施、水电站、规模化养殖及种植林下经济作物等生产活动,拆除相关设施并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有效控制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降低人类居住、人为活动等历史遗留问题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引导保护区内原居民搬迁搬离,依法遏制新建、增建违法违规项目。

1.保护区老君山片区21家厂矿企业已停产,企业相关设施已全部拆除外,文山市林草局已完成全部58处61点的植被恢复整治工作,文山市自然资源并于2019年3月28日向市人民政府报送了《文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老君山自然保护区涉及工矿企业环保督察点请求销号的请示》(文市国土资请〔2019〕133号),2019年10月2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老君山自然保护区涉及工矿企业环境问题实行销号的批复》(文市政复〔2019〕421号),保护区内未开展旅游活动;养殖及林业生产性设施18处中已完成整改拆除。

2.已建立自然保护区监管长效机制,长期控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3、为保证其2020年-2022年生态下泄流量达标,需在2020年底前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现已安装完成并接入州级平台。电站业主于2020年向文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底做出判决,我方败诉,我方不服判决,决定向中院提起诉讼,现州法院已受理。

£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整改

□达到序

时进度

R未达序

时进度

完成二河沟电站的整改,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发〔2019〕56号)《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分类电站名单的通知》(云小水电办发〔2020〕2号)要求,整改时限为2022年底。

25

州清单问题19:乡镇“两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文山市仅有4个乡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28.57%,大多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还处于规划阶段,尚未开展建设。垃圾处理方式处于简单的集中堆放、焚烧处理,无害化率低。

(一)加强对已建成的乡镇“两污”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力度,确保已建成的基础设施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快乡镇“两污”推进力度,积极筹措资金,专项用于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公厕建设、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采取推行PPP模式推动项目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乡镇“两污”基础设施全覆盖,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二)统筹资金,加大对乡镇“两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三)2018年11月完成14个乡镇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建设,建成后文山市乡镇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与社会企业对接采取PPP模式推进乡镇供水项目和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工作,争取2018年9月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一、文山市正在开展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可研和实施方案编制;平坝镇老街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正在实施,计划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并投入使用;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马塘镇、德厚镇、薄竹镇、追栗街镇、古木镇、小街镇等6个建制镇的集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东山乡、柳井乡、新街乡、喜古乡、坝心乡、

二、红甸乡、秉烈乡等7个乡的集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获得乡镇公厕建设上级补助167万元,其中2018年获得省级补助34万元,2019年获得省级补助16万元、州级补助25万元,2020年获得省级补助92万元;文山市2018、2019两年投入乡镇公厕配套建设资金416.5万元。2020年投入村河道治理员补助资金301.8万元。共计投入资金885.3万元。

三、截至2020年底,已经完成8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其中柳井乡、东山乡已完成设备调试,正在进行项目验收工作;喜古乡、坝心乡、薄竹镇、红甸乡4个乡镇土建部分工程已完成并通过初验,正配置收运和垃圾压缩设备。古木镇、追栗街镇正在实施土建部分工程;德厚镇、秉烈乡、马塘镇已完成项目选址,正准备动工建设。全市14个乡镇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工程计划于2021年6月底完成。

□已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完成整改

□达到序时进度

R未达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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