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决定举行《文山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草案)》、《文山市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文山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草案)》、《文山市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8月中旬,在文山市政务中心4楼市工信商务局会议室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及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
1.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市人民政府将从,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5至10人作为听证代表。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以上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投资促进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文山市投资促进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人应当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或者《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盖章签字提交原件或扫描件(发邮箱)到文山市投资促进局。
地址:文山市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李卫
联系电话:0876-3061997
邮箱:wsstzcjj@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17:3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文山市投资促进局将于2号公告发布前三个工作日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文山市投资促进局
2021年7月28日
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参加《文山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草案)》、《文山市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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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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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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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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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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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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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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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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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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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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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2021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文山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草案)》、《文山市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供核对;
3.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参加《文山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草案)》、《文山市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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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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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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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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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代表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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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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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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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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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业务内容(简要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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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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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2021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文山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草案)》、《文山市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供核对;
3.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