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第二届市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省道206线文山城区过境段公路建设项目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征收起点于文天公路K10+210T处,由北向南至特安呐制药厂,高登社区上瓦窑村,文笔塔脚,东山新村,东山变电站,小龙潭,大龙潭,花庄,文山亚太汽车城,文山地质队,大石洞,三角塘,马厂四队,终点是小沟绞,征收范围以规划确定的范围为准,征收面积最终以测绘公司实测为准。该片区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评估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